雲南潑水節|女遊客被高壓水槍射眼致積血入院 稱瞬間感到失明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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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至15日是潑水節,多地皆有舉辦活動。不過14日,有網民發帖稱,自己潑水節期間到雲南西雙版納告莊景區遊玩時,被人用高壓水槍噴水,導致右眼受傷,甚至一度感覺到失明,目前住院治療。

據事主黃女士介紹,她在西雙版納告莊景區遊玩期間,一名男子用高壓水槍近距離朝其頭部和臉部噴射,被擊中後,她本能地捂住眼睛,待回過頭來已經找不到對方了,而其眼睛有一瞬間感覺到失明,看不到周圍物體。

西雙版納州人民醫院門診病歷顯示,黃女士病史為「1小時前在路上被他人用水槍沖水傷及右眼,自覺右眼視物模糊伴疼痛急診來診」。檢查顯示,其左眼視力1.0,右眼視力低至0.25,醫生初步診斷其右眼前房積血,建議住院治療。

事後,當地多個部門聯動開展處置,警方排查事發路段閉路電視,已對事主做傷情鑒定。市場上銷售高壓水槍情況通報至市監局。

黃女士又提醒,民眾參與潑水活動時要保護好自己,戴好眼鏡等護具。而告莊景區工作人員則表示,景區明確規定禁止使用高壓水槍潑水,廣播也會提示,景區內部也會有民警及保安在潑水街道進行巡邏。

事實上,中共西雙版納州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曾發布《文明潑水倡議書》,提到在潑水活動中嚴禁使用暴力、粗俗的方式潑水;嚴禁使用高壓水槍、汽車裝載水源、水氣球等具有傷害性的方式潑水;嚴禁使用髒水、廢水、夾帶石頭、玻璃、泥沙及致癢物等不衛生水源和熱水潑水;嚴禁以潑水為名侮辱調戲婦女;尊重老弱病殘、孕婦、嬰兒等特殊人群以及正在執行公務的工作人員,請勿向他們潑水;嚴禁堵截車輛並向其潑水,避免引發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