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福建女自稱被父母騙到男方家相親險遭性侵 網民質疑造謠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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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期間,不少人回鄉後都被親朋好友輪番關心「終身大事」,更有人甚至被親生父母恐怖逼婚,令人驚愕。
據《北京青年報》12日報道,內地一位名叫「你若無心我便」的網民近日在微博發帖稱,自己在家過年時遭遇父母逼婚,更險被相睇對象強姦。該女子的言論其後引起熱議,惟網民發現其帖子中部分說法與實際不符,懷疑其編造謠言。
對此,福州市公安局回應稱,福州警方近日未接到類似強姦報警,當地網警目前正在核實了解相關情況。

被逼婚的女子自曝稱,自己的母親將她帶到相睇對象家中,使她差點被男方強姦,引起網民熱議。(網上圖片)

被逼婚的女子自曝稱,自己的母親將她帶到相睇對象家中後秘密回家,將她扔到認識三天的男方家中。夜裡,她差點被相睇對象強姦,靠自己奮力掙脫後逃回家中。結果母親不問遭遇,反而責怪其從男方家跑出來,丟盡家人的面子。

該女子把自己的恐怖經歷分享到網上後引起熱議,已獲得逾萬條評論和轉發。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小姐姐確定下這是逼婚?不是把你賣了?」、「這些人都瘋了吧,連點人性都沒有了,小姐姐快逃出來吧」、「這不是逼婚,這是賣人吧…」

不過文中提到的「下午6點打不到『滴滴』(注:內地網絡叫車平台)」、「零下一度的晚上」等表述令網友懷疑其內容可能存在編造。有網民指出,按該受害女子微博地點顯示的福州,不可能出現2月份零下一度的天氣。

該女子其後再發文否認造謠,又強調自己不報警是不想害死自己的父母,因為父母在農村是「面子大過天的人」。有內地律師分析稱,若女子爆料事實為真,在未獲得女方同意的情況下,男方或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重則構成猥褻罪、強姦罪。至於女方父母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看其父母是否存在主觀故意。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