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德軍軍服、佩戴納粹章於烈士陵園拍照 兩杭州男被提起公诉

撰文:李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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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浙江杭州兩男子李某、吳某穿德軍軍服並佩戴納粹勳章前往蕭山烈士陵園拍照。4月4日,杭州市檢察院就此「侵害烈士榮譽」的行為,對兩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據了解,這起案件也是浙江省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英雄烈士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杭州檢察院發佈的共告。(截取網絡)

2018年12月30日,李某與吳某在杭州市蕭山烈士陵園身著仿納粹德軍制服進行拍照。事後,李某將照片在網絡上發佈,惹來了輿論批評。

據悉,事件在網上廣傳後,杭州網警於今(2019)年1月1日回應稱,已找到照片中的涉事男子,且以因尋釁滋事刑拘。

經過許久,直到昨(4)日,杭州檢察院才以內地前年5月正式實施的《英烈權益保護法》,對涉事李某、吳某的行為,提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告訴,認為涉事李某、吳某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