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國慶】國慶前夜故意將國旗丟在地上 廣東男遭行拘12日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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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的活動在各地進行,內地近日通報了多宗涉嫌侮辱閲兵儀式和侮辱國旗的案件。
在湖南張家界,警方周三(2日)通報稱,一名陳姓廣東籍男子在9月30日晚路過張家界一間商鋪時,故意扯掉國旗丟在地上,有侮辱國旗的行為,因此給予陳男12日行政拘留處罰。

通報指,張家界警方在周二(1日)接報稱,武陵源天子路懸掛在一店鋪外慶祝國慶節的國旗被人扯掉丟棄。派出所其後組織警力處置,經民警調查走訪、查看閉路電視及詢問知情人,鎖定來自廣東清遠的33歲疑犯陳男。經詢問後,陳男對其行為供認不諱。

內地《國旗法》第十九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公安機關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早前據四川南充網警公布,當地一名網民涉嫌在網上發表「精日」及侮辱參加閲兵儀式官兵的言論,結果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分。此外,一名遼寧男子也因在微信群用粗口發表針對閲兵的言論,被處行政拘留15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