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67歲老婦「自然受孕」產女惹議 屬第三胎或因超生被罰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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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山東棗莊,一名67歲老婦聲稱透過「自然受孕」,上周五(25日)產下一女嬰,其68歲丈夫為女兒取名叫「天賜」。
不過在此之前,這對年近古稀的夫婦已有一子一女,如今再喜添千金,已經是第三胎,在內地生育政策下屬於超生。目前當局正在核實和調查該夫婦的相關消息,以確定其第三胎是否符合罰款要求。

68歲的黃維平喜添千金,他稱「孩子是上天賜給兩人的」。(網上圖片)

綜合內媒報道,67歲的田女士於上月25日在當地婦幼保健院剖腹產下一名女嬰,其丈夫黃維平於11月1日已到派出所為小女兒登記戶口。由於落戶必須要使用結婚證,雖然黃維平和妻子結婚多年,但結婚證早已不知去向。為此,派出所工作人員先給他辦理了落戶,讓他補辦結婚證後再把手續補全。

黃維平小女兒的出生經由媒體報道後,引發不少質疑,特別是關於是否為自然受孕一事,有多位專家表示「不可能」。黃維平對此不太在意,他說:「我們也不太懂網上說的那些事兒,但是我們這是真實發生的事。」

由於高齡產女未能獲得兒女理解,田女士誕女後,夫婦二人的兒子和大女兒至今仍未登門探望。原來早在田女士懷孕兩個多月的時候,大女兒已勸說父母把孩子打掉。但他們並沒有聽從大女兒的建議,後來大女兒以「斷絕關係」來威脅他們,最終都沒有成功。自此之後,大女兒就沒來過父母家。此外,他們與兒子也有隔閡,後者已經一年沒有探望過父母,平時也很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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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面臨超生罰款

在小女兒出生後,黃維平夫婦還面臨超生被罰的情況。黃維平所在社區的居委會工作人員稱,居委會在11月1日開了計生會議,討論到黃維平添小孩的問題,但是還並不確定是否須要繳納罰款。「現在超生三胎的情況並不多,並且他的這個事情也比較特殊,所以我們也是抱著祝福的心態,把事情講清楚,如果上級部門有什麼要求,我們也會及時傳達。」

黃維平則表示,自己不太了解計劃生育的政策,以為超過了「已婚育齡婦女管理的年齡上限(49歲)」就不受計生政策約束。

但棗莊市衛生健康委計劃生育指導與家庭發展科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正常生育三胎的家庭的確應該接受罰款,對於黃維平是否應該被罰款,正在核實調查,要掌握他們前兩個孩子的信息,才能確定他生三胎是否符合罰款要求。最終結果也會向社會公布。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