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安生第三胎夫婦皆遭辭退? 官方:因多次溝通無果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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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網絡上周六(2日)流傳一篇文章,指廣東雲浮公安警員薛先生因為生第三胎,他與其在當地小學任教的妻子雙雙遭到辭退。
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周一(4日)回應此事指,辭退薛先生的原因並非超生那麼簡單,而是其超生「帶來一些衍生問題」,在多次溝通無果情況下才將他辭退。

薛先生的妻子帶3個孩子在海邊玩。(網上圖片)

網傳文章稱,薛先生的妻子意外懷上第三胎後,曾前往當地計生辦諮詢,在得到對方答覆「可以將孩子生下來」後,他們才決定生下孩子。然而,在妻子懷孕5個月後,薛先生工作所在的雲浮市公安局卻多次要求他帶妻子到醫院「採取補救措施」或辭職,他本人並未應允。

文章指,2018年12月29日,在薛先生多次拒絕墮胎後,雲浮市公安局決定將他辭退。2019年3月6日,薛先生向雲浮市組織部進行申訴。同年6月11日,組織部作出決定:支持雲浮市公安局決定。隨後,薛妻亦被其工作所在的雲浮市第一小學開除。

雲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周一(4日)表示,「單位肯定是不會隨隨便便就辭退一位公務員」,辭退薛姓警員的原因並非超生那麼簡單,而是其超生帶來一些衍生問題,在多次溝通無果情況下才將他辭退。但該工作人員並未透露辭退薛先生的原因。

不過,雲浮市雲城區教育局負責管理計生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員早前表示,謝女士生三胎是其被學校開除的重要原因。

對於事件,薛先生接受內媒訪問表示,家中最大的孩子是男孩,今年8歲,還有一個女孩今年3歲。2018年6月,妻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本來打算墮胎,但他隨後注意到《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作出修改,對於超生的公職人員會有處分,但不會開除。於是他們決定,即使受處分也要將孩子生下來。不過,兩人最終都遭到辭退,還被告知徵收社會撫養費人民幣153165元(約合17萬港元)。

2019年9月6日,謝女士也向雲浮市雲城區人民法院起訴雲城區教育局,但法院未予以立案。薛先生告訴內媒記者,自己和妻子都希望能夠回到工作崗位,「現在家庭壓力大,除了交款,還要養孩子」。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