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紅通人員」胡敏回國投案:丈夫獄中打電話勸自首

撰文:王兆陽
出版:更新: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2018年12月13日,涉嫌貪污罪的「紅通人員」胡敏入境向廣州市紀委監委投案。日前,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胡敏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至此,這項持續7年多的職務犯罪追逃工作終於塵埃落定。

「我們在口岸接到胡敏時,差點沒認出來。外逃多年,胡敏相貌變化非常大,原本的圓臉已瘦削成瓜子臉。」據廣州市追逃辦工作人員回憶,坐上車後胡敏神經緊繃,默不出聲。

專案組人員說:「你這麼多年在外,不容易啊!」聽罷,胡敏除下口罩嚎啕痛哭。據了解,她外逃期間,一邊在零售店打工,一邊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父母年逾八旬卻無法贍養,母親因為癌症大手術,也不能在旁陪護,生活艱苦。

胡敏的丈夫謝慶陽2005年至2009年期間供職廣州某國有職業介紹所,提供涉外勞務資源諮詢與管理服務。2005年,謝慶陽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構仲介公司及偽造合同等手段貪污巨額公款,胡敏則成為丈夫的幫兇。據統計,胡敏協助謝慶陽貪污公款人民幣652萬元。不久謝慶陽被立案查處,身陷囹圄。胡敏則攜兩個孩子倉皇出逃境外。2011年11月,國際刑警組織對胡敏發布紅色通緝令。

據廣州市追逃辦介紹:「我們查明了胡敏的外逃去向,儘管多次隔空規勸,但是胡敏並不願主動投案。而且其藏匿地與我尚未簽訂引渡條約,無法將其引渡回來。」

廣州市追逃辦通過國際司法協助途徑,有效獲取胡敏在藏匿地的大量信息。同時,專案組還查清胡敏利用地下錢莊跨境轉移贓款等犯罪事實。

促使胡敏主動投案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來自丈夫謝慶陽的規勸。2010年,謝慶陽因為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儘管謝慶陽已服刑多年,但夫妻二人感情很深,沒有離婚。2018年8月23日,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專案組赴監獄向正在服刑的謝慶陽宣講《公告》,通告胡敏境外涉罪面臨的不利情形。終於,謝慶陽通過電話規勸妻子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

在政策攻心、法律震懾和親情感化之下,胡敏逐步解除內心的抗拒警戒,並最終選擇主動投案。

到案後的胡敏向專案組坦承了罪行,胡敏通過出售房產籌措資金,退繳了全部652萬元人民幣贓款,謝慶陽被判處的罰金也悉數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