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性侵養女案|否認強姦幼女 鮑毓明發出「十問」指對方撒謊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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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台上市公司杰瑞集團前副總裁、中興通訊前獨立董事鮑毓明涉性侵養女案件又有新進展。鮑毓明5月1日在個人微博上發表「十問韓某」貼文,否認自己在2015年強姦當時未成年的「養女」韓某。
他還指韓女撒謊,稱對方「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

內媒報道這宗案件時,曾指鮑毓明將膠帶貼在韓女身上。(網上圖片)

據此前報道,韓女去年報案稱「養父」鮑毓明在3年間多次對其有性侵行為,警方去年10月立案調查。韓女聲稱在2015年12月被鮑毓明強姦和監禁,而鮑毓明則表示,當年認識韓女母女後,韓母曾建議雙方一起相處,待女兒成年後二人再正式交往。鮑毓明日前在專訪中,未否認自己與韓女有性關係,還表明自己是真心愛對方,反而是女方不斷傷害他。

5月1日,鮑毓明在微博中表面上是向韓女提出10條問題,實際上是以自辯的方式回應事件。他先是否認雙方發生性關係的時間在2015年12月,「你(韓女)心裏清楚那段日子甚麼也沒發生,因為你對不同的人編的時間地點都不同,你甚至問別人是否說成2015年發生關係就能判我強姦幼女罪。」

韓女提供給內媒記者的照片中,其中一張顯示床單被撕碎。(網上圖片)

鮑毓明又否認曾暫停韓女的學業和監禁她,指對方一早已失學,至今不給他看身份證,又稱韓女持有住所的鑰匙和門卡,也經常自己出去玩。鮑毓明還強調沒有沒收過韓女的手機,指她手機不離身。

鮑毓明在貼文中還指,韓女根本沒有將他當作父親,暗示「養父」的説法不成立,「你們2015年底知道無法辦收養就提出到年齡結婚,其後也多次主動示愛,2019年初還要我送鑽戒求婚,你拿我當過爸爸嗎?你一直擔心我和別的女人好,因為吃醋多疑和我吵架,天底下有不讓爸爸交女朋友的嗎?我還一直包容和遷就你,因為等你而至今單身。」

鮑毓明最後稱,韓女可以撒謊,但乘車記錄、聊天記錄、報警記錄和照片等不會撒謊,指對方「可能在某個時刻欺騙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時刻欺騙所有人」。

鮑毓明發表「十問韓某」的貼文,否認強姦幼女。(微博)

看過鮑毓明的「自辯」後,內地網民並不接受他的說辭,並反問鮑毓明「為什麼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目前這篇「十問韓某」的貼文在鮑毓明個人微博上已被刪除。

鮑毓明5月2日再次在微博發文暗示韓女在年齡上造假,「韓某和我初次見面時看上去就跟成年人無異,而且至今也沒讓我看過她的身份證,如果說她和我見面時已滿18周歲,我都根本不會吃驚。更何況,我在她說的那個時候也根本未和她發生任何關係。」

有網民鮑10問毓明「為什麼和14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

他還說,韓女「編造慘劇」是處心積慮的把他包裝成強權和妖魔,「不僅瘋狂攻擊我本人,更是大肆抹黑國家機關和辦案人員,煽動網民的對立情緒,企圖利用網絡霸凌來混淆真相、利用輿論審判來干擾司法」。

就鮑毓明貼文一事,韓女一方暫時未有回應。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4月13日曾發布消息稱,最高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督導該案辦理工作。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