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女大生稱遭浙大強姦案主角猥褻 校方:未接到類似舉報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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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一名少數民族學生努爾特·巴特爾在今年4月因犯強姦罪被法院判處緩刑,校方日前也發公告指,對努某作出留校察看處分,但保留學籍,引發輿論反彈。
及後,又有多名女大生出面表示,自己亦遭到努爾特性侵。對此,浙江大學表示,校方未接到類似舉報,具體情況校方將繼續通報。

努某犯強姦罪被輕判。(微博)

據此前報道,4月17日,杭州西湖法院判處努爾特1年半徒刑,緩刑1年半。6月8日,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鑒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

據內媒《新京報》周三(22日)報道,至少9名曾與其有接觸的女生表示,自己在不同場合曾遭其猥褻。這些女生與努爾特在網絡上結識,均自稱在相約出遊後遭到侵害。

浙大對努爾特僅作出留校察看處分。

大學生小玉(化名)說,2019年4月19日,自己用社交軟件結識努爾特,隨後兩人互加微信。聊天截圖顯示, 4月19日,小玉和努爾特見面,先逛浙大校園,之後又先後去咖啡廳、商場,最後,努爾特提議到酒吧。當晚8時,兩人來到一間酒吧。小玉回憶,自己喝完1/4樽伏特加後,便有醉酒感覺。晚10時左右,小玉被帶到一間酒店,她醒來後才發現自己躺在酒店的床上。

另名女大生盛晴(化名)稱,2019年10月,她在社交軟件上認識努爾特。幾番交談以後,努爾特邀請其去酒吧。盛晴覺得,都是浙大校友,而且同行還有好幾個朋友,加之對努爾特印象不錯,於是應邀前往。當晚12時左右,盛晴上完廁所回來後,發現其他朋友都離開座位去別處,只有努爾特還在原處。此時努爾特主動坐到其身邊,開始摟盛晴的的腰,隨後又做出更為出格的猥褻行為,「我尖叫着掙扎,然後逃跑了」。

另有兩名自稱曾被努爾特猥褻的女生也表示,自己的遭遇發生在酒局之後。一位女生稱,2019年9月,自己在一場酒局結束後和努爾特一起打車回學校。努爾特在的士後座對其「非常暴力地」強吻、撫摸。女生以報警相威脅,他才作罷。

對於這些女大生自述的遭遇,浙江大學一名工作人員向內媒表示,校方未接到類似舉報,具體情況校方將繼續通報。

此前周二(21日)下午,浙大官方微信再次通報稱,6月8日,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鑑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針對網上反映關於該生的相關情況,學校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後續調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