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宗「武裝製毒」案首犯判死 曾製9支槍13件爆炸物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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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近日,經江西撫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江西首例「武裝製造冰毒案」在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人遭判死刑,二人遭判死緩。

該案是江西首例「武裝製造冰毒案」,也是江西省近年來繳獲槍支、爆炸物最多的一起毒品案件。(網絡圖片)

判決書顯示,製毒團伙首犯吳某輝通過網絡學習製造冰毒的化學知識,並在製造毒品的過程中,形成惡勢力團伙。之後,因為幫吳某輝製造毒品未得報酬,毒販之間發生摩擦,被監禁的關某某逃脫向南城縣警方報案。至此,吳某輝團伙的製毒計劃徹底曝光。據悉,該案是江西首例「武裝製造冰毒案」,也是江西省近年來繳獲槍支、爆炸物最多的一宗毒品案件。

案情顯示,被告人吳某輝為製造毒品牟利,糾集他人製造冰毒共計130公斤;在製造毒品的過程中,積極策劃並組織黃某某、吳某某等人形成惡勢力團伙,對被告人庫某明、關某某、卞某華三人分別實施非法拘禁並對庫某明、關某某實施毆打;在對關某某的非法拘禁過程中,夥同黃某某、吳某某等人勒索關某某200萬元人民幣;非法製造槍支9支及多次製造爆炸物共計13件。

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對第一被告人吳某輝因犯製造毒品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非法製造槍支(爆炸物)罪,四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製造毒品罪判決庫某明、關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鄧某某、黃某某、吳某某分別被判處14年至4年有期徒刑不等。

(江西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