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民眾背「礦機包」暴走賺錢 官方指或涉非法傳銷及非法集資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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孭背囊走路就可以賺錢?雲南多地出現不少民眾背著「包你火」或「火包包」的礦機包在街頭行走,通過步數換取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兌換成人民幣,不亦樂乎。
雲南省普洱市政府周四(4日)發布消息指,「包你火」、「火包包」存在涉嫌非法傳銷以及非法集資等違法風險,民眾需提高警惕,遠離這些違法活動。

據普洱市政府網站消息指,近期,雲南省多地都有民眾背著售價為6000元(人民幣,下同)的「包你火」或「火包包」的AI智能廣告礦機,在街上行走。除了購買,也可以進行租借,每人可購買或租借多個包。該款礦機包的結構為,雙肩包面嵌著一塊電子顯示屏,顯示屏上有相關廣告內容,如「包你火」、「火包包」、「XX歡迎您」等,顯示屏的背面是一塊電子集成器,與電子集成器相連接的是一個充電寶(外置充電器)。

據介紹,每個「包你火」、「火包包」礦機包通過手機號碼註冊使用,每個手機號碼只可註冊一個賬戶,註冊後可以進行步數體驗,通過手機記錄步數,每天背包走路獲得積分(即虛擬貨幣),再用所得的虛擬貨幣換取現金。

有早前使用過該款礦機包的用戶表示,一般憑藉1000步就可以獲得價值10元的虛擬貨幣,相關人員將虛擬貨幣在交易區賣掉後,就可以換成10元現金,每日的步數上限是11000步,可換取100元現金。「已經背著它走了十多天了,微信提取了1400元的現金」。該用戶還稱,「這個包是真的好呀,既鍛煉身體又可以賺錢,我們這些老年人背着它走走路就能賺錢,有的老人一次性買了8個,前後各背1個,手裏提兩個。每天走兩趟,就可以提取1000多元。」

但事實上,中國人民銀行等七個部委在2017年9月4日九層發布公告指,「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網民熱議:

「付費當傻子,有意思」。

「騙子太多,傻子不夠」。

「被喚醒還要靠自覺,己喊話一千遍,天上不可能掉餡餅」。

「廣告方式不錯,合法運營也許有市場」。

「這麼高調的騙子不多見」。

(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