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強姦19歲女生 在她落水後阻她上岸害其淹死 男子被判死緩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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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晚,河南駐馬店的女生小雨(化名)獨自在路邊看手機的她遇到了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的陳某。隨後,陳某誘騙小雨上車並企圖強姦小雨,在擺脫陳某逃跑的過程中,小雨為躲避追逐而墮入水塘。

陳某見狀不但沒有施救,反而用樹棍多次敲打小雨不讓其上岸,最終小雨不幸溺亡。該案一審已於1月15日宣判。被告陳某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緩刑的判決引發網民憤怒,小雨的母親陳女士表示,對於結果她已向檢察院提起抗訴,目前正等待二審開庭。

河南駐馬店的女生小雨得年僅19歲。(新黃河)

2024年7月25日,對於正在上大專、家住河南駐馬店的女生小雨(化名)來說,只是一個普通的暑假日。

那晚,獨自在路邊看手機的她遇到了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的陳某。隨後,陳某誘騙上車並企圖實施強姦。在擺脫陳某逃跑的過程中,小雨為躲避追逐而墜入水塘。陳某見狀不但沒有施救,反而用樹棍多次敲打小雨不讓其上岸,最終小雨不幸溺亡。

事發的河塘。(新黃河)

一審判決書顯示,2024年7月25日22時許,陳某酒後駕駛電動三輪車遇到被害人小雨獨自一人在路邊看手機。陳某上前搭訕以帶其兜風為由將其誘騙上車,帶至附近一小樹林內。

隨後,陳某用手卡住小雨的脖子欲實施強姦,但當時離村莊較近,害怕緊張未能實施成功。不甘心的陳某又騎車將小雨挾持到一水塘邊的小路上,企圖再次實施強姦。

但小雨趁陳某停車之際,下車向水塘邊跑去。在躲避陳某追逐的過程中,小雨不慎掉入水塘內。隨後陳某折斷水塘邊的樹上的樹枝,多次敲打小雨的身體不讓其上岸,致使小雨溺斃。

嫌犯坦承「故意讓女孩落水身亡」

一審期間,陳某在供述中還原了事發經過。談到看到小雨落水後的反應,陳某在供述中稱,當時他折斷樹枝後第一反應是想把樹枝伸給女孩。但隨後的一瞬間他起了一股邪念:看女孩落水的樣子想著事情已無法挽回,我不能讓她活,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之後,陳某帶著發洩的心情用樹棍往小雨頭上敲了幾棍。在小雨沒動靜以後,陳某還把小雨往水塘邊扒拉了幾下,試圖偽裝成是小雨自己落水致死的假象。直到最後,陳某看到小雨在水塘裡一動也不動,才騎三輪車離開了現場。

直到2024年7月26日上午,陳女士才發現女兒徹夜未歸,焦急的她出門尋找未果後報警。 2024年7月30日,水塘旁玉米田的農民發現了小雨的遺體後報警。但在水塘裡泡了五天的小雨早已面目全非,陳女士只能透過小雨身上衣服的牌子才能勉強認出這可能是自己的女兒,直到最後DNA確認。

陳某在供述中還稱,作案後他分別於2024年7月26日和27日兩次到過現場,有一次還因為心虛不敢靠近案發地。據悉,案發後至被抓獲期間,陳某像平常一樣該幹活工作,到晚上還會找朋友喝酒。陳女士說,陳某就是在喝酒時被警方當場抓獲。

事發時正值暑假女孩正準備教資

陳女士表示,案發時,女兒的書桌上還擺放著教資考試的備考書目。當天白天,小雨正在家中複習教資。 「她有跟我說過自己的理想,就是靠自己的實力買一間房子。」那個暑假,陳女士辭掉了在深圳的工作,本想著回駐馬店趁假期多陪陪孩子,沒想到卻發生這樣的事。

陳女士表示,案發時,女兒的書桌上還擺放著教資考試的備考書目。(新黃河)

判決書顯示,根據警方的現場勘查筆錄,現場樹林東臨一片花生地,南邊和西邊都是玉米地,北鄰一片大豆地,為莊稼包圍的一片樹林。並且,樹林內地長滿雜草,雜草高度最高過膝蓋處。

根據警方的現場勘查筆錄,現場樹林東臨一片花生地,南邊和西邊都是玉米地,北鄰一片大豆地,為莊稼包圍的一片樹林。(新黃河)

陳女士認為,陳某就是看準那片地平時少有人經過,才會把女兒帶過去試圖再次強姦。

審理中,陳某的辯護律師提出,本案強姦罪係未遂,陳某構成自首,且本案屬於間接故意殺人,請求從輕處罰。最終,駐馬店中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考慮被害人親屬不予諒解,要求依法從嚴懲處,決定對陳某限制減刑。

家屬提出抗訴,目前等待二審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劉明認為,此案的判決值得商榷。 「他(陳某)有兩個罪名,故意殺人最高量刑是死刑,強姦罪也是。雖然強姦是未遂,但故意殺人是既遂。」

劉明認為,犯罪嫌疑人在看到被害人落水後是有救助義務的,但陳某的手段殘忍,還阻止被害人上岸,判死緩緩有待商榷。劉明指出,此案陳某在犯罪過程中還有偽造現場的行為,這也能夠充分證明陳某主觀惡性深,在審理中也可充分考慮。

陳女士最後展示了小雨的書桌和她的房間,在小雨的房間的牆壁上,有一幅她親手佈置的牆紙,上面寫著:願日子溫暖,抬頭遇到的都是陽光。

小雨房間的桌面。(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