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4人組織女子健身室賣淫最高獲刑5年 網民:這什麼新賽道?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新疆十二師法院公眾號3月27日發佈案例,指四人在健身室組織女子賣淫,主犯以組織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新疆十二師法院公眾號3月27日消息,2020年至2021年,被告人張某在某健身室原辦公區域內設置賣淫場所,招募多名女子從事賣淫活動,招攬嫖客,從中獲利。
張某安排被告人劉某管理賣淫場所、收取嫖資、帶領賣淫人員由客人挑選,每天獲得報酬300元;安排被告人李某提供微信收款二維碼用於收取嫖資,並將嫖資提現後交給張某,每天獲得報酬300元。
期間,被告人張某收取嫖資23萬元。被告人周某提供賣淫場所,容留多人賣淫,並收取費用。
被告人張某組織多名女性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組織賣淫罪。被告人劉某、李某明知張某組織賣淫,為其提供協助和幫助,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被告人周某明知被告人張某組織賣淫,仍提供經營場所容留多人賣淫,構成容留賣淫罪。
綜合考慮以上被告人坦白情節、認罪認罰,予以從輕懲處。依法以被告人張某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被告人劉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周某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不少網民感到驚訝:「這什麼新賽道?」 「原來說是去健身,回來虛脫的樣子是這種情況啊」「桌球室就已經讓我驚詫了,這又冒出來個健身室。」
每次收400至2000元 團夥逼不滿14歲幼女賣淫 2嫖客犯強姦罪獲刑緬甸詐騙營|台網紅失蹤半年驚揭被賣豬仔 同胞用性招待引誘赴泰台灣夜總會春酒筵開75枱 「坐滿長腿小姐」場面極震撼「長沙花魁」爆紅 「玉蘭路紅燈區」百元有找?全盛時如飛田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