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4歲女上學途中失蹤 7年後被發現拋屍井中 兇手已執行死刑
2015年9月,河南信陽14歲少女在上學途中失聯,7年後,其屍體在家附近一間老宅的水井中被發現。兇手魏某某被警方拘捕,經歷兩審被判死刑。
5月7日,死者親屬一審訴訟代理人、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透露,日前,死者親屬接到法院通知,魏某某已於4月30日被執行死刑。
經河南省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23年10月31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魏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魏某某需賠償死者親屬等人3.8萬餘元。
一審判決書顯示,魏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為逃避罪責將被害人沈入井中,毀滅證據,作案後畏罪潛逃多年,主觀惡性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魏某某雖具有坦白情節,但結合本案犯罪手段、情節及後果,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後,魏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河南14歲少女上學途中失聯 7年後證實遇害被拋屍井中 兇手死刑
據此前報道,案情指,2015年9月20日下午6時左右,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城司馬光中學住校生小雨(化名)本應離家返校,但老師發現她沒有出席班級自習,便聯繫家長張先生。家屬報警後不斷發尋人啟事,但多年過去,小雨始終沒有音訊。
直到2022年下半年,小雨的遺體在一間老宅的水井中被發現。張先生表示,自始至終他都沒見過孩子的遺體,也不知道兇手到底是誰,行兇動機為何,「只知道他姓魏,在當地風評不是很好」。
據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魏某某1995年出生,曾因犯強姦罪被判刑,2015年6月25日刑滿釋放。事發當日,魏某某駕車時將正在路邊等車上學的小雨碰倒,於是將對方帶上車找小診所檢查,後來小雨稱頭暈提出要到醫院檢查,魏某某拒絕後,二人發生言語爭執,前者隨手在車內持一鐵棍擊打小雨頭部,致其頭部流血,躺倒在副駕駛室內。
打傷人後,魏某某駕車駛至其老家村民鄒某長期未住的老宅處,發現小雨沒有呼吸後,魏某某回家拿編織袋,將小雨部分衣服脫掉後將其裝入袋中,再裝磚塊入另一編織袋內,最後將兩個編織袋沉入院內水井中。
逃離現場後,魏某某駕車沿途將鐵棍、小雨的衣物拋棄,並將小雨的手機帶走給家人使用。2022年5月15日,魏某某被警方抓獲。經法醫鑑定,小雨死亡原因不清,但不排除小雨因機械性窒息或溺水死亡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