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住連鎖酒店喝出「鹹味礦泉水」 連夜帶孩子去醫院檢查
近日,陝西西安一名王姓女士帶著孩子入住位於未央區鳳城一路的某連鎖酒店時,發現房間內提供的瓶裝飲用水有明顯鹹味,引發關注。事件發生後,王女士報警並聯繫市場監管部門,涉事水樣已於7月28日送檢,檢測結果預計需7個工作日出爐。目前,孩子經醫院檢查身體無大礙,但王女士仍對事件表示擔憂。各方正等待檢測結果以進一步明確責任。
據王女士回憶,7月26日,她帶著8歲的侄子和2歲的女兒入住該酒店。當天,她使用房間內的瓶裝水燒開水為孩子製作輔食並裝入保溫杯。然而,孩子食用後拒絕繼續進食,喝水時也表現出抗拒。起初,王女士以為孩子因旅途疲勞胃口不佳,直到當晚用瓶裝水幫孩子刷牙並順手喝了一口時,她親口嘗到水呈現明顯鹹味,類似濃鹽水。驚訝之餘,她立即報警並連夜帶孩子前往醫院抽血檢查,檢查費用由酒店承擔。雖然孩子檢查結果正常,但王女士表示孩子食欲不振的情況仍讓她擔心。
負責處理此事的楊警官證實,當晚11點多接警後,他親自嘗試涉事瓶裝水,確認有明顯鹹味但無異常氣味。隨後,王女士通過12345熱線聯繫市場監管部門,於7月28日中午將水樣送至專業檢測機構。西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分局文景路市場監管所表示,水樣檢測將重點檢查重金屬(如鉛、鉻、砷)及氯化物等成分,結果需7個工作日。
涉事酒店前台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酒店房間的瓶裝水均為密封包裝,每次退房後均會嚴格清潔並更換新水,且有監控記錄,目前未收到其他住客類似投訴。酒店方已於7月31日晚提出初步解決方案:免除王女士房費、承擔檢查費用並賠償500元人民幣。王女士表示,孩子的健康是首要關心,她也提醒家長外出時謹慎使用瓶裝水。
對於責任歸屬,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酒店作為經營者有義務確保提供的瓶裝水符合安全標準,若因管理不善導致問題,需承擔責任。而瓶裝水生產廠家的責任則取決於檢測結果:若水質本身存在缺陷,廠家需依據民法典承擔賠償責任;若水質合格,問題由酒店儲存或管理不當引起,則廠家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