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漢年初一殺害7個月大侄女 鑑定無精神病症狀 曾稱不想活了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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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惠州7個月大女嬰冷某霏,今年農曆新年初一慘遭大伯殺害,兇手事後被鑑定無精神病症狀。檢方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提起公訴,該案將於8月6日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大河報》報道,家屬冷先生介紹,他中年得女,因夫妻兩人忙於工作,女兒多由祖母照顧。今年農曆新年除夕(1月28日),冷先生回家與父母、哥哥冷某敏吃年夜飯,飯後他們一家離開,女兒留給祖母照顧。

7個月大女嬰冷某霏在農曆新年初一慘遭大伯殺害。(影片截圖)

1月29日凌晨,冷先生接到其母來電,被告知哥哥冷某敏突然對女兒行兇。夫妻二人趕回家,但大門被反鎖。在消防員和警察破門時,冷先生等人被警方帶離現場去錄口供,等到早上才得知女兒已不幸離世。

冷先生與哥哥並無矛盾,為了弄清原因,他申請對冷某敏做精神鑑定。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冷某敏首次鑑定為「重度抑鬱症發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狀」,第二次鑑定為「惡劣心境」;兩次鑑定結果冷某敏均處於發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冷某敏首次鑑定為「重度抑鬱症發作,不伴有精神病症狀」。(大河報)
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冷某敏第二次鑑定為「惡劣心境」。(大河報)

冷先生表示,哥哥40多歲未婚,兩人相差3歲,因從小沒有一起長大,感情不算密切,平時沒有發現他有異常,出事後才知道「他不想活了」。

冷某敏的作案並非臨時起意。檢方起訴書顯示,冷某敏因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情緒低落、焦慮,萌生自殺念頭。2025年1月29日0時許,年夜飯後,冷某敏趁房間只有父母和侄女時,從隨身攜帶的小包中拿出刀具伺機對侄女冷某霏行兇,因侄女掙扎哭鬧,被母親賀某蘭發現。

冷某敏劃傷賀某蘭雙手,並將她推出房外並反鎖房門。隨後,賀某蘭下樓向保安求助並報警。冷某敏對侄女行兇後反鎖大門,又將醒來查看情況的父親冷某建用刀具挾持到陽台。1時42分,出警人員成功破門進入房內,經多方勸說,冷某敏仍然不放棄犯罪且情緒愈加激動。3時許,警方趁機控制冷某敏,並救出冷某建。120急救醫生現場確認冷某霏已無生命體征。

警方、消防破門救人。(大河報)
檢方認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追究冷某敏的刑事責任。(大河報)

經鑑定,冷某霏符合頸部被銳器切割致頸部大血管破(斷)裂引發大失血死亡;冷某建、賀某蘭身體所受損傷為輕微傷。

檢方認為,冷某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於8月6日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冷先生表示,還有很多疑問需要在庭審上找答案,「希望法院查明真相,還女兒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