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妻精神病發劃傷丈夫 男子反殺被認定故意殺人 法院咁判
內媒《瀟湘晨報》報道,近日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判決書,指河南一名患雙相情感障礙的女子因未服藥持水果刀劃傷丈夫,對方一怒之下將其反殺,男子事後報警自首,法院指其殺人故意堅決,認定為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2024年7月份,小麗(化名)因患精神方面疾病多次到醫院治療,被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為中度抑鬱症發作」,2024年8月至9月,小麗再次被診斷為「復發性抑鬱障礙」。9月26日小麗出院後在家服藥繼續治療。
2024年10月31日晚,小麗因沒有服用藥物病情發作,持水果刀將老王(化名)頭部劃傷,後又將老王從院子裏追趕至屋內。二人在屋內廝扯過程中,老王惱怒,遂將小麗絆倒在地,先後用方形木凳、耙子(兩齒)、鋤頭等物品朝小麗頭部進行擊打,直至小麗頭部流血趴在地上不動。
老王表示:我當時想着今天我要是弄不死她,我就要被她弄死了。隨後,老王換下沾有血跡的上衣和褲子,到附近商店買了兩包中華煙,遂決定報案。老王稱:我想着我既然殺了人,肯定是跑不了的,我平時有抽煙的習慣,就想着買個好煙抽抽。
當晚23時54分,老王撥打110報警電話,稱自己在家中殺了妻子,隨後在現場等待民警抓捕。當地民警接報後趕赴現場控制住老王,並撥打120急救電話,醫生到達後確認女子已經死亡。
法院認為,小麗精神疾病發作時持水果刀傷害老王,老王在頭部被劃傷後產生殺害小麗的犯罪故意,其將小麗絆倒後,多次砸擊小麗頭部致其不再動彈,已沒有再次侵害老王的行為能力,而老王殺人故意堅決,再次拿鋤頭擊打小麗頭部直至其死亡。
而女子倒地被數次砸擊後,已經喪失了防衛的條件,故老王的行為從整體上不能評價為防衛行為,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但鑑於被害人案發前因病情發作持水果刀劃傷老王,對引發本案有一定過錯,老王作案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據此可對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老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