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孩被安排坐車尾廂往返1000公里 生父稱「已徵得孩子同意」
內地一名9歲男童晨晨(化名)早前與家人出遊期間,被生父塞車輛後備廂,家屬事後竟回應「事前已徵得孩子同意」,引起輿論關注。3月19日,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晨晨訴生父劉先生及繼母侵害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一案進行二審開庭。庭審期間因出現「特殊情況」,尚未進入質證環節即宣布休庭,將另行擇期開庭。
晨晨生母汪女士接受《中國新聞周刊》等媒體採訪時表示,對於「特殊情況」不便透露。目前案件尚未有進一步進展。
事件回顧:2023年暑假自駕桂林 男孩被安排坐後備廂
2021年,汪女士與劉先生協議離婚,晨晨撫養權歸劉先生。2023年暑假,晨晨隨生父、繼母、祖父母從佛山自駕往返桂林,行程約1000公里。車上乘坐4名成年人及繼母的2名子女,座位不足,晨晨被安排蜷縮在後備廂,身旁還放置嬰兒車。
汪女士表示,後備廂下方有電池,存在爆炸起火隱患;高溫天氣下,孩子易中暑熱射病。「孩子告訴我當時很熱很暈」,她認為,此事已超出家務事範疇,構成對孩子健康的侵害。
2024年11月,汪女士通過訴訟成功取得晨晨撫養權。2025年4月,晨晨以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侵害為由,將生父劉先生及繼母訴至法院,要求二人公開賠禮道歉。
一審判決:構成健康權侵害 未支持公開道歉
一審法院認為,二被告放任未成年人乘坐後備廂,構成對孩子健康權的侵害,判令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但以侵權行為未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由,未支持公開道歉請求。
庭審中,劉先生承認曾讓孩子坐後備廂,但稱僅在高速路段行駛一兩個小時,且事前徵得孩子同意。他否認存在精神虐待,認為該行為屬社會普遍現象,並提起上訴。
汪女士隨後也上訴,核心訴求為要求對方公開道歉。
劉先生回應:越野車無隔擋 孩子自願 一路走走玩玩
2025年7月,劉先生接受《大象新聞》採訪時表示,其車輛為越野車,前排與後備廂無隔擋,空氣流通,孩子未感到悶熱。他強調,他們是一路走著玩著,也並不是全程都在開車。
他又稱,出發前徵求孩子意見,若想去桂林旅遊,座位有限,可清空後備廂只帶嬰兒車。孩子當時年齡小,自願同意,並非現在蜷縮狀態。
《中國新聞周刊》多次致電劉先生,電話無人接聽。
法院提醒:父母應給孩子情感支持 勿讓孩子夾在衝突中
一審判決書特別提醒,汪女士、劉先生作為父母,本應為孩子創造溫馨和睦家庭環境。離婚後更應給予情感支持與安全感,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不要讓孩子被迫卷入父母衝突,成為夾縫中的孩子。
案件二審因「特殊情況」休庭,後續開庭時間待佛山市中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