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闖課室控老師強姦 稱拒收30萬掩口費 警方指15年前已撤案

撰文:李亭 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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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近日有一名女子闖入當地一間高校授課中的課室,在師生面前控訴被正在授課的男教師下藥強姦。
警方的通報則指,該女子是在2006年報案,當天已認定沒有犯罪事實及撤銷,女子的行為滋擾正常的教學秩序,已依法對其作出治安處罰。

從片段所見,女子衝進課室後就朝講台上的中年男教師大吼大叫,「女生們千萬要注意,不要喝他給的水,他過手的飲料,他會下藥!」男教師見狀就取出手機打電話,同時又呼籲同學們幫忙報警,指被女子擾亂教學秩序。男教師其後離開課室,女子則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投訴舉報信分發予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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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舉報信有詳細描述女子被男教師下藥強姦的過程,「教刑法訴訟的戴某標以改卷子或看玩電腦為由,邀請我去他的教師宿舍」、「進了宿舍後,經不起熱情招呼,我喝了一點紅酒,酒裡摻雜著白酒氣味」、「他打電話把另一名領導方某某喊來,兩人先後性侵」、「戴某標面目猙獰,趴在我身上,一點點出現在腦海中,還清晰回憶出方某強奸我的畫面」。

據內地傳媒報道,事發在4月6日上午,女子黃某衝進廣州從化區一間職業技術學院的課堂,大聲面前控訴被正在授課的男教師戴某強姦。黃某稱,15年前她在江西贛州的贛南師範學院科技學院就讀二年級時,被戴某下藥強姦。

報道提到,事實上科技學院在8年前曾經給予黃某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困難救助金,並要求她刪除網上不實材料,不再發表強姦言論。但黃某不從,一直在多個平台上投訴,又一路追蹤該名男教師來到廣東。

科技學院在8年前有發出聲明,澄清黃某的指控是不賽。(封面新聞)

至於警方的通報就指出,經查證,涉事男教師戴某並無犯罪事實,黃某在課室內穿行、喧鬧,向學生派發投訴舉報信,滋擾正常的教學秩序。黃某的行為構成擾亂單位秩序,被警方依法作出治安處罰,黃某亦表示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

不過,黃某在受訪時就強調該筆30萬元是「封口費」,當年被撤銷案件是「強姦案確實不好固定證據,我又被下迷姦藥,很長時間記憶缺失。他們也銷毀了很多對自己不利證據。」黃某表示,她是在被下藥強姦6年後、第一次生孩子時,身體巨痛才完整恢復記憶,「兩人強奸我的畫面清晰呈現在腦海。」

黃某強調「我現在不困難,當年也不困難」,該筆30萬元款項會還給學校,但前提是公安機關實事求是辦案、學校密切配合調查,讓法律來制裁作奸犯科者,「我一直都很痛苦,沒法正常生活,這一生毀了。我希望能維權成功,給更多迷姦藥受害者以希望。」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