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婚前性行為處分規定惹議 網民調侃:禁慾才可倒逼結婚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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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生手冊中,一條禁止學生未婚發生性行為的規定近日在內地網絡廣為流傳,雖然該校工作人員於周三(15日)向透露稱,有關的規定已被撤回,可事件仍引發網民熱烈討論。隨後,包括上海復旦大學在內,內地多間大學亦被發現有同類規定。

網傳大連理工大學的研究生手冊明確,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隨即引發不少爭議。不過有自稱是該校學生的網友曬出自己的研究生手冊,顯示未提及性行為相關信息。周三,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辦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上述規定已經沒有。

報道指,有關規定其實是舊版手冊內容,在大連理工大學教務處官網上,發佈時間為2006年4月6日的《大連理工大學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明確「學習期間發生未婚性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而在發佈時間為2014年10月20日的《大連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中,仍然有相關規定。

其實,除大連理工大學之外,內地還有多間大學有同類規定。例如,在復旦大學信息公開網上發布的《復旦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中,明確在校期間發生非婚性行為的,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浙江大學在《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明確,學生發生非婚性行為,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而武漢華中師範大學2020年11月發布的 《華中師範大學普通本科學生違紀處分與矯正教育管理細則》中提到,學生在校內外與異性非法同居行為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武漢理工大學更訂明,在學生宿舍男女同床者,或留宿異性宿舍,留校察看處分。

對於多所高校仍保留「學生未婚性行為將被處分」的規定,許多內地網民都熱議起來,有人批評有關規定明顯是陳舊過時,其也沒有太大實際效力的,對學生切實的影響極小,更有人直指並認為其可操作性並不強,根本不會有學校能承受得起大規模執行的成本,「除非真的是定點爆破捉姦在床,不然兩個人跑得離學校遠遠的,誰抓的了管的了?」

不少不認同有關規定亦紛紛就此調侃或諷刺起來,「看來人口完全不短缺嘛」、「婚前禁慾,才可以倒逼大學生結婚」、「一個猜測,本規定不適用於留學生」、「我記得昨晚是在中國睡著的,這怎麼醒過來就到了阿富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