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漢發「狗狗警察」表情遭行拘9日 網民批嚇人律師稱處罰過重

撰文:陳進安
出版:更新:

寧夏青銅峽市一名男子近日因不滿疫情防控政策,遂在微信群組發出一個「狗狗警察」的表情包,結果遭舉報後被行政拘留9日。有律師認為處罰過重,事主可提行政覆議,另有網民認為警方矯枉過正、上綱上線,甚至稱嚇得不敢說話了。

經警方調查,疑犯李某因對小區疫情管控不滿,遂在一個有330多名成員的微信群內配發上述表情包,「公然對警察的形象進行侮辱」。隨後,民警將李某傳喚至派出所,經訊問,其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由於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青銅峽市公安局依法對李某予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

事後,上城關派出所一名民警稱,由於疫情防控吃緊、管控措施比較嚴,當地民警自10月20日以來幾乎沒有休息,而該居民因對疫情防控不滿,在特殊時期,在有多人的微信群中發送帶有狗狗和警徽的警官證,明顯是對人民警察職業的侮辱。

不過警方的決定在網上引起廣泛爭議,不少網民紛紛為被拘者抱不平,認為警方過度執法:「大清又回來了」、「黑貓警長瑟瑟發抖」、「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這年頭老百姓意思是連發個牢騷都不能發了?對吧?」、「這些警察是主人還是公僕?」、「最怕這種事發生,但還是發生了。完了」、「如果換成FBI的證件,會不會被美國帶走?」

對此,湖南光韻律師事務所律師曹軒認為,從男子行為模式上來看,確屬於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且在非常時期公開抵制疫情防控政策,取笑侮辱防疫幹警,不利於疫情管控,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故從維護社會秩序出發,施行拘留符合法律規定。不過他提到,如果將發「狗狗警察」表情包作為獨立事件來看,針對該行為作出拘留9日的行政處罰應當屬於處罰過重,針對此類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應當以批評教育為主,沒採取行政處罰的必要性。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王成律師亦認為處罰值得商榷,他表示,事主僅僅是在群組發了個表情包,其並非由他製作,並不指向任何具體的人,且這類表情包在交流軟件中亦比較常見,並不涉及侮辱公安機關的形象,以尋釁滋事來定義該起事件是把情況過度擴大,如此重的處罰未免有些不妥。他又稱,事主如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