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花100餘萬向熟人買茅台 喝起來有點怪揭全是假酒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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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市一名男子在貴州貴陽工作時,向一家相熟的煙酒店東主購買了400餘瓶茅台酒,總計花費了1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豈知後來證實這批茅台酒均是假貨。

浙江電台交通之聲2日報道指,杜先生早年在貴陽工作時,就常常在女子洪某開的一家煙酒店買酒喝。買得多了,雙方就熟絡起來。至2018年下半年,洪女向杜先生借錢,表示想拿手上的一些茅台酒作抵押,杜先生則提出他直接將這些酒買下。

於是杜先生以每瓶2400元的價格,分兩次從洪女處共購買了400餘瓶茅台酒,總計花費了100餘萬元。至今年1月底,當杜先生和朋友品酒時發現這些茅台酒喝起來味道有點怪,開始懷疑買到了假酒,要求洪女退還酒錢時只獲得15萬元,於是報警。

經貴州省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對這批茅台酒進行鑒定,證實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民警其後拘捕洪女,還從洪女的家中搜查到276瓶假茅台酒。洪女表示,這些假茅台酒都是她從回收禮品的流動攤販處低價購得。目前,洪女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