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快餐店漢堡包現疑似「蛔蟲」 官方徹查龍崗區內44間分店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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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崗區市民譚女士,早前食漢堡包時意外發現有兩條疑似「蛔蟲」,但涉事商家稱顧客並非在店內就餐,售後問題未得到相關鑑定。
有律師稱,譚女士如遇食品安全問題應主張賠償,但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南方都市報》報導,6月6日晚,譚女士在網上購買兩個華萊士雞扒堡,並前往龍崗區的華萊士(平湖守珍街店)取餐。她取餐後回家,但吃漢堡時突然發現疑似有兩條「蛔蟲」,「發現肉醬裏有蟲子在蠕動,想吐又吐不出來,噁心壞了」。

譚女士稱,發現問題後已隨即前往門店,向店員反饋投訴,但至今未得到妥善處理,「當時店員說店長在老家,一直敷衍我的訴求,並沒有給予確切說法和相關賠償」。她表示,自己目前懷孕27週,擔心食用有問題的漢堡後會影響健康。

涉事店舖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譚女士購買漢堡後並未在店內就餐,3個多小時後才到店表示食品有質量問題,「當晚銷售那麼多漢堡,就只有這一位顧客在反饋有蛔蟲,我們也很疑惑」。

店員表示,譚女士反饋的售後問題暫未得到相關鑑定,暫未知「異物」到底是肉絲抑或蛔蟲,「當時要求她去相關部門鑑定,但也一直沒有。所以至今我們也不清楚她反饋的異物到底是什麼東西」。

譚女士食漢堡包時發現有兩條疑似「蛔蟲」。(深圳大件事)

律師:消費者可主張賠償,但需要舉證

廣東大匠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小前表示,譚女士應直接向涉事的門店主張賠償,當她依法支付餐費後,食店就應該向她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否則構成違約。在本案中,若譚女士所述屬實,她就可依法解除合同,要求華萊士返還已支付的餐費,「但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譚女士對華萊士提供的食品中有蛆蟲一事負舉證責任」。

劉小前又稱,若事件造成人身損害,譚女士可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華萊士賠償醫療費用,誤工費等損失,「除要求華萊士承擔上述責任之外,譚女士還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向華萊士主張賠償,最低為1000元」。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已徹查區內44間華萊士分店。(深圳大件事)

監管局檢查轄區內分店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稱,調查後未發現涉事店舖有食品安全方面行政處罰記錄,且店員能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產品原材料的檢驗檢疫合格報告等。該店使用的漢堡腿肉在有效保質期內,漢堡加工經過高溫煎炸,肉餅加工溫度超過180度,在該溫度下不會有活蟲存活。

監管局稱,從譚女士提供的照片信息判斷,目前尚無充分證據證明漢堡中存在「活蟲」,不排除為雞腿內筋腱結構熟製後狀態的可能。當局正積極組織商家與譚女士調解。

6月13日,監管局對轄區內44間華萊士門店開展全面檢查,檢查發現除了個別門店存在地面積水較多、個別員工未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問題以外,暫未發現存在其他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