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佛首盜竊案歷時5年終完結 佛首流落千里追回 保存依然完好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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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報道,歷時5年之久,四川佛首盜竊案幾經周折終於告破。
1月7日,四川省夾江縣人民法院宣判,涉案4人犯盜竊罪成,1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成,分別被判囚1年10個月至3年2個月不等。據悉,被盜佛首流落千里後被追回,保存依然完好。

2017年,四川樂山夾江縣公安局接報,位於當地木城鎮境內龐坡洞的十尊精美明代佛像石雕,被人「斷頭」盜走。接報後,警方立即前往現場勘查。經查,被盜走的10尊佛頭為國家三級保護文物。根據被損毀的痕跡認定,盜取佛頭者手法專業,並持有多種作案工具。

夾江警方派出超過200名警員走訪,最終排除當地人參與作案的可能。通過面向全社會徵集線索,警方確定佛頭被盜的時間範圍,但並未取得實質進展。

四川樂山大佛遠景圖。(新華社)

2020年年底,一名在押人員向警方提供線索,稱曾看見名叫楊浩(化名)的簡陽男子手上拿着佛頭,大小和龐坡洞被盜的佛頭相近,工作為在重慶幫別人收石碑。此外,警方還發現,2016年,木城派出所曾拘捕一名盜掘古墓人員張林(化名)。

鎖定兩個目標後,警方通過數月偵查,於2021年5月12日拘捕疑犯到案。主犯楊浩交代,他在網上看到介紹夾江龐坡洞的文章,認為此處偏僻、人跡罕至而石刻又精美異常,遂萌生盜竊想法,於是聯繫張林組隊,後者又聯繫了另外兩人。

警方追回佛頭現場。(封面新聞)

4人盜取佛頭後,因不知其價值,便以1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價格賣給成都一家古玩店並平分贓款。警方向古玩店老闆蔣林(化名)查詢時,其稱以十多倍的價格轉手賣給福建一名古玩商人。該商人表示,當時花費12.5萬元從古玩店老闆手上買下佛頭,本打算用作仿刻模板,但因工藝較難掌握遂擱置。聽聞古玩店老闆被捕後,便迅速歸還佛頭。

2021年6月,警方在成都某物流倉庫,發現被盜的10尊佛頭。經文物專家鑑定,佛頭雖輾轉4年,流落千里,但依然保存完好。

1月7日,案件歷經兩次開庭審理後,法院當庭作出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5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張某、楊某、吳某、王某犯盜竊罪,分別判囚1年10個月至3年2個月不等,各罰款5000元,並承擔公益賠償金和鑑定費,共計23.7萬元。至於被告蔣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囚1年10個月,罰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