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向網友發私密照因怕與朋友不合群 「隔空猥褻」同屬性侵?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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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機愈來愈普及,成為不少民眾上網的主要工具,但網絡世界中的個人安全及私隱仍有待加強。
來自河南漯河市的大山(化名),近日發現年僅12歲女兒小花(化名)向陌生網友發送私密部位的照片。小花透露,身邊的同學都有同樣情況,因為怕不合群,她才參與其中。

大山介紹,女兒今年讀小學六年級,學習成績尚可,但特別聽話。在小花小學五年級下學期時,他發現女兒總是半夜起床,後來發現她一直用手機與網友聊天。

他翻查聊天記錄,發現一名20多歲的女生直截了當問小花「你缺錢不缺」、「你有甚麼東西要買沒有」,並表示「你要缺東西的話,姐姐給你買,你要缺錢的話姐姐給你。姐姐給你說幾個男性朋友,你去陪一下他們」。

小花最先從「快手App」的主播處加入所謂的「紅包群」。(影片截圖)

大山表示,女兒最先是從「快手App」的主播處加入所謂的「紅包群」搶紅包,隨後群內會有人教如何將對話隱藏,「打着動漫名義,群裏面各種就是組CP啊,虛擬的說要生孩子、談戀愛」,而女兒竟同時與多名網友達成所謂的「戀愛」關係。

大山發現,這些群組中的男生年齡約15歲至17歲,並會引導女生拍攝私密部位的照片,「他說我想看你胸胸,會給她發個紅包,天天說一些情愛之類的話」。

大山曾與女兒就事件溝通,容許她可以在網上聊天、結識朋友,但不能涉及隱私話題,「但是我女兒犯了三次,經不起這些誘惑」。值得一提的是,小花的同學都有同樣情況,令她覺得若不參與,自己就會格格不入,與同學沒有共同話題。

小花透露,身邊的朋友、同學都有加入所謂的「紅包群」,「很多同學都這麼玩,我聽著她們說,就也想著加入,發照片明知道是錯的,但還是被利益誘惑」 。

大山認為,平台管理、審核不夠嚴肅,小學生自制能力差、易受各種誘惑,犯罪分子能拿捏到小學生貪小便宜的心理,不勞而獲,「她感覺這是通過自己的方法去賺錢,別看幾毛,她感覺很有意義,她樂在其中」。

2022年10月,最高檢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報告指出,近5年來,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續上升,其中「隔空猥褻」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發、頻發,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網絡獵物」。

《法治日報》曾刊發評論稱,隔空猥褻同屬性侵。(極目新聞)

今年2月24日,《法治日報》曾刊發評論稱,隔空猥褻同屬性侵。文章指出,區別於傳統的身體接觸方式,「隔空猥褻」具有隱蔽性更強、危害更廣的特點。早在2018年,最高檢就發布指導性案例,確立無身體接觸猥褻行為視同線下犯罪的追訴原則。

今年3月1日,河南省原陽縣人民法院公布,該院審理了一宗利用網絡猥褻兒童案件,被告因利用轉帳引誘未成年女生發送隱私圖片,被判囚1年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