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宗單身凍卵案二審 35歲女事主:婚姻與生育可以解綁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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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未婚女性徐棗棗(化名)曾在30歲那年,向北京婦產醫院尋求凍卵服務,卻遭院方拒絕,她因而以侵犯「一般人格權」為由,將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停止侵害其權利、為其提供凍卵服務。該案被稱為「全國首宗單身凍卵案」。

2019年12月一審結果徐女敗訴,徐女上訴。昨日(9日)該案於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綜合台媒《聯合報》、中央社等報道,在開庭前,現年35歲的徐棗棗表示,「經過近4年多的時間,依然有這麼多的關注和支持,或許也反映出大家訴求的龐大。更多女性了解『凍卵』,並期待能擁有這個選項,把生育的選擇緊攥在自己手裏,抵抗生育力甚至未來的不確定性。」她強調,「我們(女性)可以對自己人生負責和做規劃」。

對於這次庭上的焦點,徐棗棗回應稱,這次的焦點仍與上次差不多,在於一般人格權的損害是否成立,其中是從生育權與身體權的角度去論述。另外則是此案是否適用民法典。

徐棗棗強調,從今年以來看到各地對單身生育有較友好的措施,衛健委也開始向專家徵詢意見,看到有所變化,因此想再繼續上訴。徐棗棗認為,婚姻與生育是可以解綁的,也不認為婚姻是通往幸福的路。

徐棗棗又透露,前陣子她去做了第二次卵巢和生育力的檢查,「結果挺好的」。內媒《九派新聞》報道,徐棗棗曾說,「怕卵子等不起」是她這些年打官司的擔心,她也坦承,除了國內訴訟持續進行,她也可能會考慮出國凍卵。她強調,「兩條線同時進行,國內的案子不會放棄」。

在今年3月的兩會上,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適度開放未婚女性凍卵,強調當前政策轉向鼓勵生育。國家衛健委有關部門也組織徵求專家關於開放單身女性凍卵的意見,這也被視為鬆綁的風向。

「單身女性凍卵案」當事人徐棗棗。(微博@每日經濟新聞)

據早前報道,在一審判決中,法院指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章和技術規範中,明確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必須以醫療為目的,且明令禁止為不符合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和條例的夫婦和單身婦女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當時法院認為,徐棗棗作為單身女性,在本人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向北京婦產醫院提出的凍卵服務要求,並非基於醫療目的,也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其以延遲生育為目的向醫院提出的凍卵服務要求,並不符合上述部門規章和技術規範的規定。因此,醫院拒絕為其提供凍卵服務,並未違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章及技術規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