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監3年再賠8萬 河南農婦偷折2枝名貴蘭花入刑 僱主:損失20萬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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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河南一名大學生因「掏鳥窩」被判10年有期徒刑,在網絡嘩然。而近日,河南一例「折花被判刑」案件,再次引起關注。
河南桐柏縣居民金某在網絡上發文稱,妻子在僱主家打零工時,折走2枝蘭花花枝,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據《封面新聞》報道,事件發生在2019年,夏某在僱主汪某家盜走2株蘭花,帶回家種植。被盜的兩苗蘭花,一苗為惠蘭綠帽大絲草,一苗為惠蘭絲草中透紅花。經桐柏縣價格認定中心認定,兩株花總價格為7萬元。

蘭花中透品種(網絡資源圖)

法院認為,夏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行為構成盜竊罪。夏某也如實供述罪行,主動提出賠償。因此汪某出具「諒解書」,希望對夏某從輕處理。最終,法院判決夏某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執行,並處罰金5000元。

2020年,夏某向桐柏縣法院申訴,稱沒有將花盆直接盜走;且兩株蘭花經當地蘭花協會鑑定其中一盆僅價值500至1000元,另一盆因花已死亡無法鑑定。2次估價存在巨大金額差異,單以價格認定中心的定價予以定罪量刑,證據不足。

但法院認為,夏某曾對罪行供認不諱,對價格認定中心的定價也未有異議,且未提交過蘭花協會的鑑定書,因此駁回申訴。

夏某提供蘭花協會鑑定書。(封面新聞)

近期,金某再通過網絡發帖「申冤」,並回覆內媒稱,妻子夏某是小學輟學幾乎不識字,出於好奇才從汪某家的兩盆蘭花中各折走一株花莖。「物價局定價為2盆一共7萬元,我們賠償了8萬元才獲得諒解判了緩刑。」他表示,蘭花協會和價格認定中心估價差距較大,「我們不服」。

蘭花主人汪某則反駁,兩盆蘭花是名貴品種,且擺放在不同位置,夏某在花棚裏挑了最貴的2盆折枝,是故意為之,並非單純的無知和好奇。

由於一盆蘭花死亡,另一盆雖存活但狀態不良,汪某稱「我十幾萬買的,這一下直接損失20萬。我相信法律的判決。」且夏某賠償後,他也選擇了諒解,對於夏某夫婦在網絡持續發帖,他表示「很不理解」。

因2方都不認同對方提供的價格鑒定書,汪某表示,若金某夏某「不服」,可以繼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金某也稱,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