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寄38萬元Rolex錶 過程中遺失 順豐:初判為外部人員所為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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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價值近38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勞力士(Rolex)手錶,日前通過順豐速運(以下簡稱「順豐」),由吉林延吉寄往廣東廣州過程中遺失。
順豐周二(1日)回應指,經過調查初步判定事件為外部人員所為,目前手錶已經找回,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一隻價值近38萬元人民幣的Rolex手錶,日前通過順豐速運,由吉林延吉寄往廣東廣州過程中遺失。(電商報)

來自延吉的石先生7月22日表示,自己通過順豐郵寄了一款價值近38萬元的Rolex手錶到廣州,惟收件人拆開包裹時卻發現裏面什麼也沒有。

石先生發現後即時聯繫順豐客服,並且查看包括手錶店、順豐門店的閉路電視,惟發現包裝直至寄到廣州時都完好無損,疑似手錶在延吉寄出前就已遺失。

石先生獲得順豐客服回應指,只有順豐內部人員才能接觸到這個包裹,「所以我很確認這是他們內部的人拆箱後拿走了手錶。」

石先生稱,事發後,順豐曾表示由於包裹並未有保價,所以願意賠償1000元,但自己並未同意。「我認為這跟保沒保價沒關係,因為這不是運損或產生破壞之類的情況,現在所有的證據都表明他們這是一個盜竊的行為。」

及至8月1日,順豐發布調查結果指,經相關部門調查,初步判定是外部人員所為,目前手錶已被找回,非順豐收派件快遞員責任,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中。順豐又稱,公司已將信息告知客戶,同時也就後續事宜與客戶進行妥善協商並達成了一致。

網民點睇:

「不管什麼原因,按合約賠就是了。」
「外部人員怎麼不偷別的件,這麼精准定位到這個38萬的手錶?」
「都發現是外部人員?難道不是點對點接受和取貨?有貓膩。」
「都已經找回了,怎麼還只是初步判定是外部人員所為,是這個人還沒定?」
「不保他也得賠,法律規定的,你覺得物品太貴重承運不起你可以不接,況且你就算保了他也是按比例賠懂了嗎,純粹的按鬧分配,你鬧大他才會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