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3年拐賣11兒童 初次作案販賣私生子 貴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

撰文:范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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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內地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迎來一審判決。今日(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綜合內媒報道,在從1993年至1996年的三年多時間內,余華英陸續夥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龔某良,拐賣來自多個家庭的11名兒童。這些兒童最終被不同中間人賣至河北邯鄲。

初次作案販賣私生子 三年多時間拐賣11名兒童

今年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曾公開開庭審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在庭審中,余華英供述其首次作案是在1992年賣掉自己的私生子,這個孩子目前尚未找到。

余華英供述,她在1987年1月和丈夫王某文生下女兒王梅花,後丈夫因罪入獄。幾年後,余華英在外打工時結識比她大20歲的情夫龔某良。她販賣的第一個孩子是和情夫同居期間生下的私生子,在轉賣到河北邯鄲後,獲得了數千元報酬。

2000年時,余華英曾因涉拐賣兒童被警方拘捕,兩個月後被釋放。2004年,她再度在雲南作案時被拘捕,和其丈夫使用假身份,被處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間獲減刑3年。

7月14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院開庭。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希望能找到線索。(澎湃新聞)

一被拐賣女童26年後尋親成功 遞檢提告求重判

楊妞花是被余華英拐賣的兒童之一,她在被拐賣的26年後尋親成功,並將余華英告上法庭。2022年6月6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對楊妞花被拐賣一案立案調查。24天后,余華英在重慶大足落網。2023年2月,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對余華英提起公訴,後由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14日,在貴陽市中院的公開開庭審理中,楊妞花突然起身,當場下跪,哭著請求法庭重判余華英。多年過去,楊妞花依然表示:「如果當時(2004年)余華英能把她拐賣的其他孩子供出來,我應該能早點找到我的家人。」

被拐賣26年後最終成功尋親的楊妞花。(澎湃新聞)

楊妞花自述,自小時後她被拐賣後,父親把原本在建造的家中房屋砸掉,每日借酒澆愁,在1997年便去世。母親精神出現問題,隔年亦去世。告知她事實的親姐姐也成為孤兒,跟隨外婆和舅舅生活,「害得我家破人亡」。

在庭審中,楊妞花指,她在被拐賣後遭到余華英的虐待。因為不聽話,余華英曾威脅要把她從車上扔下去,連踹她十幾腳,並曾用開水燙她的頭。不過這些均被余華英在庭審中否認,並稱她從未虐待過兒童。

年近六十歲被判死刑 親生女兒不願提及

目前,龔某良已因病去世,余華英的丈夫王某文不知所蹤。在重慶大足某村,余華英和丈夫王某文的老宅只剩下磚瓦等主體結構,因年久無人居住而荒廢,長滿雜草。

余華英和丈夫王某文的老宅只剩下磚瓦等主體結構,因年久無人居住而荒廢,長滿雜草。(澎湃新聞)

9月18日上午,貴陽中院一審認定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情節特別嚴重判處死刑。余華英認為量刑過重表示上訴。庭審中法院明確,11名被害者均賣至邯鄲。

在庭審現場,多名受害兒童家屬進行旁聽。在法院宣判後,不少家屬當場流淚。余華英的親生女兒王梅花則表示,不會參加庭審,也不想再提及母親拐賣兒童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