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3年拐賣11幼童含親子 同夥稱「什麼生意都不如賣小孩賺錢」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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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內地備受關注的「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一審判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余華英認為「判得太重」當庭表示上訴。判決顯示,讓余華英走上「人販子」之路的竟是以5000元將自己的親生兒子賣掉。

此前報道,余華英的落網,要歸功於被她拐賣的兒童之一楊妞花,她在被拐賣的26年後尋親成功,並將余華英告上法庭。立案不到一個月,余華英被警方抓獲。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中)回到家鄉,與外婆(左)、堂妹(右)坐在一起。(新京報)

《新京報》報導,2022年6月19日,楊妞花在指認嫌疑人照片時一眼認出了余華英,「就是她,她的形象在我腦子裡一直存在,窄窄的臉,外眼角往下耷。 」余華英也記得楊妞花的樣子,今年7月14日,案件一審開庭時,楊妞花坐在原告人席上問:「你還認得我嗎?」余華英低聲答「認得」,沒抬頭。

楊妞花是余華英拐賣的第五個孩子。據余華英供述,1995年初的冬天,她在貴陽租住尋找小孩賣到河北邯鄲,但半個月沒找到合適的男孩。余華英盯上了住在一樓5歲的楊妞花。某日早上,趁大人外出,她以「帶你去玩」將楊妞花帶到貴陽火車站前往邯鄲。

楊妞花的姊姊楊桑英回憶說,妹妹丟了之後,父母天天找,也拜託老家的親朋好友幫忙尋找。擔心人販子將妹妹帶走,家人拿著棉被住在火車站,還向算命的「神婆」請求答案。兩三年後,耗盡全部希望的父母相繼過世。

被拐賣26年後最終成功尋親的楊妞花。(澎湃新聞)

長大後楊妞花也一直尋找回家的路。她向「寶貝回家」(尋親公益組織)的義工求助。2021年5月3日,她又在網路上發布一則尋親影片,順利引起了上萬名網友的關注,包括她的親姊姊。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終於回到貴州老家,在父母墳前她跪倒在地號啕不止。為讓人販子受到懲罰,2022年6月5日,楊妞花在貴陽市公安局報案,警方立即立案調查,2022年7月,嫌犯余華英已被逮捕。

從親生兒子開始 3年期間拐賣11個孩子

今年6月9日,貴陽市人民檢察院通告稱,檢方依法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提起公訴。7月14日,該案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警方調查發現,被余華英拐賣的兒童不止楊妞花一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進行孩童拐賣,將被拐兒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透過中間人介紹,尋找「買家」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

余華英供述,她與未結婚的第二任丈夫龔某良在1992年生下私生兒子,由於無力撫養將親生兒子以5000元賣到邯鄲。

其後,余華英夥同龔某良在1993年春節期間將一名6歲男孩以4000元價格賣到河北;同年8月,又有來自同一個家庭的兩兄弟被拐走。1994年7月,1995年7月,1996年7月,一直到1996年10月。「買糖吃」「出去玩」,大同小異的作案手法,余華英和龔某良陸續拐賣了8個孩子。這些孩子多在5歲左右,最大的8歲,多是男孩。

7月14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陽市中院開庭。不少尋親者聚集在法院門口,希望能找到線索。(澎湃新聞)

「賣小孩賺錢」8個家庭支離破碎

孩子們被帶往河北邯鄲,通過中間人賣給當地的家庭,價格一般是四五千元,最高的12500元,最低的就是楊妞花,3500元。「什麼生意都不好做,還是賣小孩賺錢。」龔某良曾這樣對余華英說。

8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有些父親直到去世也沒看到孩子回來;有的夫妻因此離婚;有父親想盡辦法找孩子,幾乎傾家蕩產。

9月18日,該案宣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於是作出判決,對被告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余華英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妞花(李素燕)等經濟損失各人民幣三萬元。

曾因拐賣兒童被判八年

9月18日,宣判現場。(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據余華英一份寫於2004年10月14日的自述顯示,她曾因犯拐賣兒童被雲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經減刑於2009年5月18日刑滿釋放。當時法院認定,余華英曾與他人合夥,在2004年3月及4月分別拐帶一名男童到河北永年。她亦曾供述,2000年自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個月。

本次一審開庭時,被告余華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附帶的民事部分,表示自己無力賠償。她也在提及自己賣掉了親生兒子,和講述女兒無固定學校讀書時,內疚哽咽。

楊妞花亦落淚表示「心突然放下來了,掉淚掉了兩分鐘,希望父母安安心心的,以後不要再惦記我和姐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