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父親生前止痛藥 廣州女子被判販毒罪獲刑兩個月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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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一名女子,因轉售父親生前止痛處方藥,被判犯販毒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併處罰金1000元(人民幣,下同)。

綜合內媒報道,廣州一名75後女子在父親去世後,因不知該如何處理,70多粒止痛處方藥「鹽酸曲馬多緩釋片」和「氨酚分羥考酮錠」,於是經朋友引薦加入了藥品轉賣群組。

據聊天記錄顯示,很快便有人聯繫了該女子,並稱自己曾「溜過冰」(意指吸毒),現在買不到了只能用藥片做替代。

該女子覺得這是「雙贏」的事情,不僅能處理掉藥物還能幫助別人,於是很快就和對方達成交易。惟對方出於擔心最終並未吸食藥片,並向警方自首。

公訴機關認為該女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販賣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精神藥品,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8月,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法院一審判該女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併處罰金1000元。10月該案二審在濱州中院開庭審理,目前案件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