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評核指引未涵AI過時 政策檢討無定期做 質保局促盡快更新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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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資會轄下質素保證局公布嶺大質素核證報告,指嶺大積極讓學生在學習上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不過,校方尚未制訂正式政策,例如最新一份《評核指引》是2017年出版,包括「學術誠信」部份等未有提及AI的使用,建議校方尤須盡快更新。
質保局第三輪質素核證周期先後涵蓋8間資助大學,聚焦大學如何檢視和改善學術標準和學術質素架構、學術課程發展、教與學、學生學習評核和學生支援等。
嶺大於去年8月接受質保局評審小組的質素核證,小組於報告中指,嶺大已更新電子學習策略和指引,並積極檢視新興技術對教與學影響,不過,小組提醒嶺大有需要就AI制訂正式政策。
《評核指引》2017年出版 未有適時更新涵AI
報告指,2017年的《評核指引》,並無提及AI的使用,因當時該技術尚未普及,所以不論是「學術誠信」和「如何引用參考資料」部份,都無涵蓋AI的資料。
報告指,校方於2023年7月制訂的《學科評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倫理規範》,只是列明一般原則,例如AI可用於開卷形式的學科課業和評核,但不可用於閉卷形式的學科評核及期終考試,但文件無提及《評核指引》。即使校方有其他最新於2024年出版的文件,但同樣無提及《評核指引》,形容會令學生和教職員產生混淆。
促每年檢討校內工作小組職權範圍
評審小組又提到,嶺大對於質素保證政策和程序的證據則相對有限,亦無證據顯示該校有明確政策訂明須定期檢討政策。另外,雖然嶺大要求正式委員會每年檢討其職權範圍,以確保學術標準和質素管理架構與時並進,但校方無要求非正式小組作出上述工作。
報告舉例,「表現指標工作小組」至今仍在已過時、 按上一份《策略發展計劃》制訂的職權範圍下運作。雖然該小組每次開會時都會審議其職權範圍,但有關職權範圍從未作出更新。評審小組建議,校方應一併要求正式委員會和非正式小組每年檢討其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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