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司法覆核申請處理加快 案件增加無礙效率提升

撰文:鄭寶生
出版:更新:

去年高等法院原訟庭司法覆核申請為2,191宗,按年上升646宗或41.8%,入稟覆核的案件數目更由10宗大增至43宗,而排期至聆訊的平均輪候時間卻由88日減少至76日,顯示處理效率提升。

司法機構表示,由於優先處理的2019年反修例案件及國安案件已經陸續審理,其餘絕大部份均已排期審訊,對其他案件輪候時間的影響亦將逐步減低。

高等法院。

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下星期舉行,審議《財政預算案》細項,政府今日回覆議員提問時,列出司法覆核的數據。

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覆核入稟的申請數目由去年1,545宗上升41.8%至2,191宗,許可申請輪候時間由26日上升至31日。批准入稟的司法覆核宗數由10宗上升至43宗,而排期至聆訊的時間卻由88日縮短至76日。

如司法覆核被拒批准,可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上訴。2023年上訴個案有264宗,按年減少33宗,批準上訴的案件則由11宗減至1宗,申請上訴及排期聆訊的輪候時間亦按年縮短。

終審法院方面,去年接獲352宗民上訴許可申請,按年大減47.5%,批准上訴案件則由14宗減少至10宗。

至於涉及2019年逃犯條例的案件 ,司法機構已經快速處理,截至2月底已經完成93%的反修例案件,而涉及國安案件亦已處理了87%。司法機構表示,隨着絕大部份案件已排期2024及2025年審訊,對其他案件輪候時間的影響亦將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