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罰則料調整為兩級制 狄志遠︰較公平且避免濫報

撰文:李宇婷
出版:更新:

規定社會褔利、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的《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去年由政府提出,違法者最高可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

草案提出後引起業界迴響,質疑監禁刑罰太重、「嚴重虐兒」定義模糊,擔心衍生濫報情況,要求政府降低罰則。消息指政府很大機會修訂條文,把罰則由三級制改為兩級制,社褔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向《香港01》表示,兩級制做法較為公平,且能避免濫報。

虐兒三級舉報制度,料改為兩級制。(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原建議三級制 料按情況輕重調整為兩級罰則

政府去年建議設三級舉報制度,第一級為兒童受嚴重傷害或有迫切危機,專業人士須強制舉報,第二和第三級為鼓勵舉報或轉介,卻沒寫進法例。

在先前負責審議草案的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上,有多名議員在上次會議質疑監禁罰則不對等,亦有議員質疑是否有足夠人手調查,表明若當局堅持判監罰則,會提出動議修改。消息指勞褔局大機會讓步,把罰則改為「兩級制」,若情節較輕,判處罰款,若情節較嚴重則維持監禁罰則。

狄志遠倡刑事化 清楚界定嚴重虐兒情況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說,政府曾透露刑罰上可能微調為兩級制,即分為嚴重及非嚴重個案,現時「嚴重虐兒」未有清楚定義,他認為涉及身體嚴重受傷例如骨折和燒傷等屬嚴重虐兒。他指現時針對虐兒個案有罰款但未有刑事化,需要刑事化保護兒童,但仍需要考慮到有員工可能只是無心之失,將刑罰分開處理較三級制為公平。同時刑罰太重可能令涉及界別造成壓力,因而衍生濫報問題,若政府堅持原本刑罰,將聯合數名議員提出修正案。

政府表示,將製作指南詳列各類情境,供業界參考。狄志遠說,他最關注是關乎前線員工實際工作的執行守則,形容是「魔鬼在細節」,例如社工有保密原則,當要舉報時如何平衡,要求政府草擬條文後先讓業界評估。他希望暑假前通過法案,盡快起保護作用,又預視到法案通過後舉報數字大幅提升,局方要增加人手應付。

垃圾徵費遊行成事與否視乎開會結果

早前因不滿垃圾徵費對安老院舍等的影響而考慮遊行的狄志遠說,4月30日會和聯同安老院舍業界、老人家照顧者清潔工等,和環境局開會,訴求包括爭取向安老院舍派指定袋,以一個照顧100名長者的院舍為例,每月應該至少派600個免費指定袋,處理不可回收的垃圾包括尿布和保護衣等。他主動約局方開會,過程順利,開會前可能到政總請願,至於之後會否遊行,他說「既然政府肯做就唔洗遊行」,但若局方拒絕建議而又不提出解決方案,就可能考慮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