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梁定邦倡基建融資項目證券化 港珠澳橋可成投資產品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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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為亞洲區的國際金融中心,擁有穩定的法制,在「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策略中都具有相當的優勢,有如連接中國和世界的一道橋梁。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新任主席梁定邦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本港在金融和司法行業具有專業人才,除了可發揮國際仲裁中心地位外,亦可推動融資項目。他舉例指,香港日後可考慮將大型基建項目「證券化」,透過各種融資方案,在仲裁以外,更多元化地協助國際投資者解決問題。

由梁定邦擔任主席的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與中國國際法學會早前合辦「2018國際法論壇」,特首林鄭月娥亦有出席。(余俊亮攝)

資深大律師梁定邦近日接替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擔任「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主席,推動國際法律的研究和發展。研究院近日舉辦論壇,探討與跨境投資相關的議題。

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及中國最國際化的城市,曾任證監會主席及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的梁定邦接受專訪時表示,香港的法制便利金融和貿易投資,除了協助公司上市、融資及擬訂合作協議,亦為企業在營商過程中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仲裁只是其中一個核心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是亞洲仲裁機構中的龍頭,但梁定邦認為仲裁只是其中一個核心,而香港比新加坡更優勝之處是鄰近中國內地,而香港在其他方面擁有的優勢亦遠超於這個範圍。他以基建項目為例,指出由最基本的投資者、建築工程公司、融資服務、協助項目達到市場標準,使工程符合安全和國際環評要求的機構;到最後將基建成果送達資產經理,尋找有興趣的投資者,或遇上商業糾紛時需要透過仲裁制度解決,香港在以上每一環中都具備人才和條件,而當中每一個環節都需要法律服務配合。

梁定邦認為,除了仲裁之外,香港在多方面具有優勢,待大灣區規劃出台後,將享更大的機遇。(余俊亮攝)

港可成建基項目證券化基地

梁定邦認為,香港具備上述優勢,待大灣區規劃出台後,將享更大的機遇。他提議當局可考慮將不同的建基項目「證券化」,向國際投資者銷售,「就好像港珠澳大橋,若他日大橋的流量達致可觀水平,就可以將不同的基建項目結合為證券包,包裝成具有一定回報率的投資產品,賣給大型基金或是讓公共投資者參與」。他認為,香港可作為推動建基項目證券化的基地,投資者受本港法律及金融條例保障,可有效地吸引國際資本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