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田北俊指影響外商投資:美國銀行去大灣區都要諗諗先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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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建議修改《逃犯條例》,修例後將適用於中國內地和台灣地區,涵蓋46條罪行,當中包括多項經濟罪行,引起商界憂慮。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接受電台訪問時,表明反對修例,他指很多商界人士於中國投資和設廠,環境污染、財政事宜等、虛造文件等經濟罪行亦用作引渡,香港的法治概念與內地不同,港商很容易誤墮法網。
田北俊續指,中美貿易戰仍未結束,美國國會將於本月檢視《香港美國關係法》,如今修改《逃犯條例》,他擔心《香港美國關係法》將會被修改,「改得愈來愈嚴厲」。他提到,中央欲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需依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若《逃犯條例》被修改,「美國銀行界、金融界如果去大灣區,係咪要諗諗先?」

田北俊指出,中美貿易戰仍未結束,美國國會將於本月檢視《香港美國關係法》,如今修改《逃犯條例》,他擔心《香港美國關係法》將會被修改。(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田北俊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指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曾於回歸前討論有關引渡問題,當時商界擔心中國施行共產主黨,香港商人的財產會受到威脅,他稱當時中央領導清楚表明,有關引渡條例不適用於香港與中國內地,以釋除香港商界的擔憂。

他指出,修訂後的《逃犯條例》將會適用於中國內地和台灣地區,當中涵蓋46條罪行,包括多項經濟罪行,例如破產、證券期貨賣買、虛造文件、知識產權、環境污染、財政事宜等。田北俊指出,很多商界人士於中國投資和設廠,在香港的法治概念與內地不同,港商很容易誤墮法網,他舉例指內地稅務政策常常修改,港商(特別是中小企)並非有足夠資源聘請會計師,確保公司合符內地的法例。

田北俊指出,中美貿易戰仍未結束,美國國會將於本月檢視《香港美國關係法》,如今修改《逃犯條例》,他擔心《香港美國關係法》將會被修改,「改得愈來愈嚴厲」,影響香港的營商環境。他又提到,中央欲發展粵港澳大灣區,需依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若《逃犯條例》被修改,「美國銀行界、金融界如果去大灣區,係咪要諗諗先?」

保安局指法庭會把關,確保不會因政治罪行而被引渡。田北俊直指,「法庭把關唔係咁簡單」,不認為法庭能夠把關,他解釋過往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向港府申請引渡,幾乎一定批准,「問我哋要人嘅國家,只要講到理由,細節法庭唔會理」。

《逃犯條例》諮詢期本周一(4日)結束,田北俊指,香港總商會3月19日才獲安排與保安局會面,美國商會亦仍未獲安排見面,批評20日諮詢期太短。

至於自由黨在立法會的投票立場,田北俊直言,「如果我做黨魁,就一定會反對」。不過他指黨主席張宇人是行會成員,可能要「焗著支持」,其餘3名議員,他認為商界最好是說服政府和中央,不修訂《逃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