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告黃之鋒、岑敖暉等 律政司耗700萬公帑外判律師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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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公佈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費用,各類案件和法律服務共花費約3.03億元公帑。其中,律政司為起訴20名2014年因「佔領旺角」而違反法庭禁制令人士,聘請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等三名法律專業人員,開支達730萬元。
而律政司就DR醫學美容誤殺案,起訴DR集團創立人周向榮及另外兩人,則耗費逾1200萬元,該案是律政司在各外判案件中開支最高。至於2016/17財政年度花費1369萬元的曾蔭權案,在上年度則花費逾920萬元。

律政司公佈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費用,各類案件和法律服務共花費約3.03億元公帑。(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律政司公佈2017/18年度外判案件法律費用中,非按核准收費表支付的法律費用總開支達3億元,其中非按核准收費額支付費用的外判案件,佔2.49億元。

當中民事案件花費8700萬元,最高律師費的案件為針對20名不遵從佔旺法庭禁制令人士,委聘1名本地資深大律師及兩名本地大律師代表律政司司長。20名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當時為學民思潮的黃之鋒;以及社民連黃浩銘等。20名答辯人中的11人在開審前認罪,其餘9人被裁定須就刑事藐視法庭罪負上法律責任,被判刑罰。惟其後9人提出上訴,全部被上訴庭駁回。另有1名答辯人就刑罰提出上訴,聆訊將於今年4月3日進行。

此外,香港民族黨發起人陳浩天就他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被DQ起訴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律政司亦委聘3名本地資深大律師及1名本地大律師與陳對簿公堂,該案的律師費達230萬元。而高鐵一地兩檢司法覆核案,律政司亦聘請2名本地資深大律師、1名本地大律師及1名專家代表,花費150萬元。

刑事案件中,除DR醫學美容誤殺案和曾蔭權案,該年度律政司亦為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等9人的暴動案,聘請1名本地資深大律師和1名本地大律師負責檢控,花費320萬元,是刑事案件中花費第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