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維邦:律政司若不合理拒告顯赫人士 市民或質疑法制公允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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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上月就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在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案中代表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的他,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上表示,倘若律政司不合理地拒絕起訴某些社會顯赫人士,即使司法機構已盡力確保制度上的公平和公義,市民仍然可能對整個刑事法律制度的公允性提出合理質疑。

大律司公會要求律政司解釋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圖左為戴啟思,右為蔡維邦。(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蔡維邦在節目上,自稱「Uncle Edwin」向「胤言」贈言,指知道胤言近來喜歡追看有關法庭的電視劇集,並對香港的司法制度產生很多疑問,當閱讀數份終審法院的判決書後,仍不明白為何法官花長篇幅討論一宗案件。
蔡維邦解釋,法庭鉅細無遺地解釋法律觀點如何應用在案中的關鍵事實,目的是希望與訟人及社會大眾能夠明暸法官在達致判決時所經歷的思路、所應用的邏輯,務求大家清楚明白法庭判案是有根有據。他認為,法庭對判決提供極具透明度的解釋,對於履行司法公義非常重要:「這道理很簡單,倘若法庭從不解釋如何達致符合公義的裁決,公義只會淪為空談,無法服眾。」

蔡維邦在節目上,亦提到胤言另一疑問,指雖然法庭判決公開、透明度高,但是決定起訴某些人與否,似乎律政司就沒那麼公開、具透明度,胤言不解為何現時社會對於某些地位顯赫人士應否被檢控出現分歧,然而律政司一方卻堅持不評論個別個案。

蔡維邦覺得,市民難以期望律政司可以詳細交代每宗案件的檢控決定,但就極受公眾關注的案件而言,倘若律政司只決定不起訴,而不提供任何具說服力的解述,市民便無從理智分析及充份討論該不起訴的決定是否合理及符合公平和公正的原則:「我相信也許你會明白,倘若掌握刑事檢控大權的機構不合理地拒絕起訴某些社會顯赫人士,即使我們最尊重的司法機構已盡力確保制度上的公平和公義,市民仍然可能對整個刑事法律制度的公允性提出合理質疑。」

對於大律師公會的來年事務,蔡維邦透露公會將處理很多重要事項,其中一項是關於怎樣扶持新晉大律師。他指,大律師所涉及的刑事法律服務不單涉及辯護工作,亦涉及檢控工作,新晉大律師在通過考核後亦可擔任外聘檢控官,他認為,律政司每年須處理數以萬宗刑事案件,私人執業大律師提供的檢控服務有助社會維繫香港社會的安定和法治。

他指,公會明白薪火相傳是當務之急。香港的司法制度有賴眾多法律執業者執行檢控工作及提供辯護服務,而司法機構往往亦會從私人執業的法律執業者之中,吸納人材擔任各級法官和裁判官,故此,來年公會將會引入更多有利薪火相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