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案】盤點高官僭建案例 唐宮最轟動 梁振英也中招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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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初上任,即遭傳媒揭發她及丈夫潘樂陶所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3號及4號屋涉嫌僭建,不過最終刑事檢控專員決定,不向鄭若驊作出檢控,但起訴其丈夫潘樂陶,此案件將於今天判刑。
近年多次爆出高官僭建風波,前特首曾蔭權、梁振英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等頭面人物也不能幸免。本文將盤點過去涉及歷朝高官的僭建案例,回顧這些轟動社會的僭建風波。

唐太郭妤淺以業主代理人身份承認僭建罪,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需判處罰款11萬港元。(資料圖片)

孫明揚、曾蔭權涉僭建

高官僭建風潮由2011年開始捲起,由時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揭開序幕,當年潘潔位於大埔汀角路沙欄小築一座3層高的村屋,被揭發懷疑有最少3項僭建物,包括在天台加建玻璃屋,並涉嫌把2樓及3樓的露台圍封改建成房間等。潘其後承認有僭建,並聘請承辦商進行改造工程拆除潛建物。

同年5月,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被揭發五年前任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期間「知法犯法」,其寓所被揭發有僭建物,遭屋宇署發出警告甚至釘契。他其後承認2006年4月接獲屋宇署通知要求清拆,但因面積小而未有遵行,最終被釘契。

時任特首曾蔭權也捲入僭建風波,被揭發其麥當勞道64號的豪宅單位有改建露台,涉嫌僭建,成為當時捲入僭建醜聞的最高級政府人員。曾蔭權當時承諾會盡快清拆,最終拖延約2個多月才展開復原工程。

曾蔭權也捲入僭建風波,被揭發其麥當勞道64號的豪宅單位有改建露台,涉嫌僭建。(資料圖片)

唐英年妻因僭建被判罪成 罰款11萬元

僭建風波蔓延至2012年的特首選舉。選舉期間,突然爆出「唐宮」風波,角逐特首寶座的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被傳媒揭發九龍塘約道大宅有多處僭建,包括一個面積達2000呎的「地下唐宮」。消息一出,轟動全城,唐初時聲稱是不小心「挖深咗」,而非僭建。

「唐宮」風波愈鬧愈大,屋宇署登門查驗證實,當中的僭建物包括面積逾2000平方呎的僭建地庫、天窗及工人房等。該地庫當時被形容為「地下宮殿」,因僭建物內設有24小時恒溫酒窖、品酒室及私人影院等豪華設施,成為市民茶餘飯後話題,間接成為他被梁振英擊敗的主因。

唐英年雖然是業主,但唐太郭妤淺以業主代理人身份承認僭建罪,並灑淚自責稱「係我一手搞出嚟」。郭最終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需判處罰款11萬港元。

不過梁振英上任特首前一個月,被揭其山頂大宅有6處僭建,梁當時解釋,僭建物在購入大宅前已存在,強調自己不涉及誠信問題。當時身為候任特首的梁振英,其位於山頂貝璐道大宅被揭有近300平方呎的地下室,雜物房及車位上蓋亦設有僭建物。隨著僭建風波越演越烈,梁振英隨即安排傳媒進入其大宅拍攝,更親自逐一解釋僭建物。最後屋宇署證實其大宅地下室已用輕石屎填回僭建空間,當時特首辦亦指梁振英絕對無意重建或重用地下室。

傳媒拍攝唐英年大宅的僭建情況。(資料圖片)

潘樂陶最高可被處監禁兩年

鄭若驊去年初上任司長,即遭傳媒揭發她及丈夫潘樂陶所擁有的屯門海詩別墅3號及4號屋涉嫌僭建。刑事檢控專員經考慮資深大律師意見和屋宇署提交的證據,決定起訴潘樂陶,上月底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的表證成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及40(1AA)條 ,一經被定罪最高可處罰款$400,000及監禁2年;或經證明並獲法庭信納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則另處罰款$20,000。

梁振英上任特首前一個月,被揭其山頂大宅有6處僭建。(資料圖片)
鄭若驊安排人員清拆僭建物。(資料圖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