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擬申在囚返立法會開會 過來人詹培忠:佢要過三關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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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日前判刑,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等4名被告被判處監禁正在還押。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今(27日)探望邵家臻後表示,收到邵家臻指示,要求申請在押解下出席立法會大會的會議。何俊仁表示,邵希望在囚期間繼續履行議員職務,「佢好緊張逃犯條例」。
曾於1998年因被控偽造文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年,而提出過同樣申請的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接受《香港01》查詢時則表示,邵家臻如要在囚期間返立法會開會,要過「三關」,其中包括忍受上着手銬返立法會,因當年懲教署亦要求他上手銬,直至進入會議室,「就算在立法會休息室,都要戴手銬,佢哋(懲教署)話立法會休息室都屬於公眾地方」。
懲教署表示,在囚人士申請『外出許可』的安排,署方會按每宗申請的理據、背景及個別獨特性作出考慮。

邵家臻(左)透過何俊仁表示,會申請在懲教署押解下,返回立法會出席會議。(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何俊仁表示,接到邵家臻指示,於下周協助申請「提犯令」(body order)。他指,邵希望履行立法會職務,申請內容是允許他在看管下,出席在囚期間的每次立法會大會會議。至於申請成功的把握,何就指暫時難以評估,但會盡力嘗試,亦相信邵的申請,理據是合理。

立法會議員在囚期間申請返立法會開會,並非首次。詹培忠透露,當年其監禁期間,立法會醞釀討論褫奪其議席,他認為有必要返回立法會為自己辯解,於是向懲教署申請「提犯令」。其申請獲得批准,但有一項條件,就是直到進入會議廳前都須鎖上手銬,就算在立法會的停車場、走廊等地方亦一樣。詹覺得要求不合理,要求踏足立法會停車場後,懲教署即須為他解手銬,但懲教署不准,認為除會議室外,立法會其他地方均屬公眾地方,犯人都應鎖上手扣,雙方為有關條件拉鋸,最後詹在囚期間重返立會的計劃拉倒,外界亦無法拍下他戴上手銬的照片。

詹培忠表示,邵家臻申請在囚期間重返立法會開會能否成事,須過三關:

首先,視乎申請完成前,邵的議席是否仍未遭褫奪。由於民主派在立法會仍手握三分之一少數否決權,故此關應不成問題。

第二關,亦是最重要的一關,看懲教署是否批准。署方考慮的因素包括是否有必要「勞師動眾」安排邵返立法會?有關安排是否必要,「會議係咪冇咗你就開唔成,或者有好大唔同先?」

第三,邵家臻或要接受在立法會大樓範圍內(除了議事廳及會議室),全程鎖上手銬,「他是否能夠忍受得了」?將代表邵申請「提犯令」的何俊仁表示,邵不介意戴手銬返立法會。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般而言,過往成功申請「提犯令」的個案,大多是奔喪或探望患危疾的親屬,而懲教署需考慮人手及保安上的切實可行,包括能否安排妥善的看管,確保沒有越獄風險及在囚人士的人身安全。陸強調,在申請看管下離開監獄處理事務是在囚人士權利,但本身服刑就是人身受到限制,而懲教署亦要平衡保安和行政上的需要。

懲教署表示,在囚人士申請『外出許可』的安排,署方會按每宗申請的理據、背景及個別獨特性作出考慮。發言人又說,根據個人私隱條例,該署不會公開個別在囚人士的資料。

邵家臻現正在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醫,稍後他從醫院返回收押所後,預料會再轉到其他監獄服刑。何俊仁亦表示,邵家臻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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