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田倡「外人引渡,港人港審」 倘疑犯離港不撐原方案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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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泛民形容為「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掀起爭議,有擔心港人會被移交內地接受不公平審訊,昨日(28日)民陣遊行宣稱有13萬人上街反對修例,警方數字為2.28萬。
屬建制派一員的實政圓桌田北辰今(29日)表示,對遊行人數創近年新高感詫異,認為反映港人對修例仍存憂慮;倘台灣殺人案疑犯短期內獲判釋放並立刻離港,修例馬上失去迫切性,他不會支持政府的原方案。
他又促請港府採用「外人移送,港人港審」新方案,效法現時中國與法國的引渡協議,只會接受港人之外的引渡申請,倘港人在內地犯法並潛逃返港,香港法庭可在港審訊該案件。

田北辰建議港府採取「外人移交,港人港審」方案,倘擁香港居民身份人士在引渡協議地區涉嫌犯罪並返回香港,應由香港法院審訊有關案件。(莊恭南攝)

田北辰認為,按目前政府提交的法案,以及昨天民情的反彈,要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審議並不樂觀,「逃犯條例草案比國歌法更複雜,宜家(法案委員會)主席都未選到,我敢講,到時法案委員會肯定2分鐘點一次人數」。

他又指,昨日遊行情況反映有市民擔心將來或要面對內地審訊,心理上有顧慮,絕對可以理解,因此他建議政府考慮採納「外國人移交,港人港審」方案,而現時中國和法國之間的引渡協議,正是採取類似原則。按有關方案,日後若有外國人在內地犯案,逃到香港,內地可要求特區政府引渡;但涉事人若是香港人,就由香港法庭直接審理。

他又相信,今日陳同佳洗黑錢案判刑,倘陳獲判當庭釋放並離開香港,目前的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就無法達到「綁住疑犯在香港」的目的,到時他不會投支持票,因「政府的草案完全沒有迫切性」。至於會否投反對票,還是避席,他未有決定。

田北辰認為,為堵塞漏洞,逃犯條例修訂應採取「外人移交,港人港審」方案,即擁香港居民身份人士在新簽訂引渡協議地區犯罪,而疑犯身在香港,應由香港法院審訊有關案件;惟在港的其他國家人士,包括要求移交國家人士和其他外商,則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