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路透社:3資深香港法官 憂與北京發生衝突

撰文:林景輝 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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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關注,《路透社》今日獨家報道,引述3名資深香港法官,指擔心修例後首次允許在香港被捕的逃犯被送往中國大陸審判,法官會與北京發生衝突。
《香港01》向司法機構查詢,獲得回覆稱「不會評論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也不會評論任何有關傳媒報道」,又指基於司法獨立及公正,法官應該避免評論政治及其他具爭議的事宜;就有可能需要法庭處理的法律問題,法官更應避免發表意見。

《逃犯條例》修訂內容持續在社會間引起廣泛爭議

報道指,3名資深法官和12位從事商業和刑事的著名律師向《路透社》表示,修例標誌著香港法律制度面臨其中一次最嚴峻挑戰,並且越來越令商業,政治和外交界困擾。報道引述該些法官及律師,指香港以英國為基礎的普通法制度,引渡是基於接受國公平審判和人道懲罰的推定,直言對「由中國共產黨控制的法律制度沒有信心」,又指其中一位經驗豐富、但擔心事件屬敏感事項而不願具名的法官指「修例忽視了這種信任的重要性,在大陸來說,它根本就不存在」,坦言「我們中的許多人認為這是不可行的……我們深受困擾」。

報道引述一些法官表示,中國與香港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引渡聆訊的範圍有限,這將使他們沒有多大的迴旋餘地。法官們擔心,如果他們試圖阻止備受矚目的疑犯越過邊境,他們將面臨來自北京的批評和政治壓力。相反如果他們批准有爭議的引渡請求,當地批評者可能會指責法官只是為北京行事,從而貶低香港司法獨立。

報道稱,部分法官、著名律師和外交官承認需要就引渡逃犯到大陸設立長期協議,但是內地首先需要改善其體制,並需要通過廣泛協商和更嚴格的保障措施,才能達成協議。

法官按照慣例不對政治或立法事項發表評論,故報道指今次是他們首次公開討論此問題。

報道指中國司法部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拒絕發表評論。保安局回應《路透社》時稱,只有在所有「人權和程序保障措施」得到滿足,並且提出要求的司法管轄區已「承諾保障這些保障措施」之後,任何引渡案件才會提交法院審理。

身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引渡申請的批准倚重法官,且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就算美國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孟晚舟的個案亦需要法院嚴格把關。她又認為,香港法官屬終身制,在「一國兩制」下,不需要擔心會與北京產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