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政府避談台灣引渡部門 張建宗籲社會應向前看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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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內容爭議,港人擔心倘被移交到內地後,遭受不公平對待時求助無門。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早(1日)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特區政府在引渡逃犯的問題上有全權決定權,安排傾向保障當事人,當局亦會繼續研究交付後探視和回港服刑等安排,籲社會應向前看;出席同一節目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則指,港府希望在具備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才與台灣磋商引渡部門及其他安排,稱不擔心台方會因其與中國的特殊關係而拒絕移交,彼此間會以互相尊重為原則。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特區政府就引渡逃犯與否有全權決定權。(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特區政府就引渡逃犯與否有全權決定權,所作的修定是傾向保障當事人,包括申請方與被要求方安排符合引渡原則。以香港和內地為例,兩地必須有對等的罪類,與人權、政治理念、宗教有關等八項罪行並不包括在內,本港亦沒有針對採訪的法律,故新聞界不必憂慮。

張建宗:本港有勇捍的司法制度

對於香港美國商會就《逃犯條例》向政府提出疑問,張建宗稱,見到不少外國經商的商會受部分媒體報道影響,當中包括有外國通訊社引述不具名法官的說話,認為報道未有經過證實,就只引述法官的憂慮是不必要。張建宗重申,港府在修例上沒有政治任務,只希望堵塞移交機制上的漏洞,又指本港有勇捍的司法制度。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則指,港府希望在具備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才與台灣磋商引渡部門及其他安排。(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宣布,循修例的三方面作出六項調整,其中一項為「只處理由司法管轄區中央機構提出的引渡要求」。出席同一節目的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被問到,移交殺人疑犯應由台灣哪個部門提出請求時亦未有明確回應,稱港府一直與台灣協進會和策進會溝通,指出並非一通過修例就馬上展開移交逃犯安排,而是在港府就移交制度有法律基礎後,再商討下一步做法。他稱,不擔心台灣的特殊關係拒絕移交台灣殺人案的逃犯,因台方一直強調希望打開司法互助的大門,強調雙方會以同一標準,互相尊重的原則,以要求方和被要求方的形式,就雙方的調查協助和證據移交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