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被田北俊等元老促辭行會 張宇人現身立會拒回應

撰文:吳倬安
出版:更新: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日前聯同另外3名榮譽主席去信黨員,促請黨主席張宇人辭去行政會議成員職務,指不應將自由黨陷於與市民對立的位置。
張宇人今日(11日)返回立法會時被追問會否辭職,他稱不會向傳媒談及此問題,若該黨有需要時,就會討論有關議題。

張宇人今日返回立法會,拒回應被促辭行會的提問。(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田北俊政周一(8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他與3名自由黨榮譽主席周梁淑怡、方剛和劉健儀商討後,決定向張宇人發信,要求他辭去行會成員一職。田北俊批評,自由黨當晚發聲明的做法過於倉促,同時令市民感到絕望,認為若自由黨4名議員「話要諗諗(是否支持條例)」,實政圓桌田北辰、經民聯石禮謙等較為開明的建制派或會跟隨,政府便需想想是否照推修例,「政府一吹雞(建制)就簽晒名(發聲明)落去,市民真係好絕望」。田北俊更指,鍾國斌不同意做法,惟張宇人支持做法,並說服其餘兩名議員易志明和邵家輝支持,最終聲明以無簽名的方式於當晚11時發出。

張宇人在當天下午即發新聞稿澄清,指在6月9日晚上,他曾諮詢自由黨另外3名立法會議員是否就遊行人士的訴求作回應,強調自己並沒有持任何立場,只是詢問大家意見該黨有否需要發新聞稿。張宇人指當晚4人就新聞稿內容商討,「在電話互通下同意發出,並沒有人提出反對」。他更強調「由今早開始,本人也收到不少黨友的來電及短訊,支持本人的工作」。

張宇人昨天(10日)致函交黨員,解釋6.9遊行後發出的新聞稿,沒有議員反對內容,也沒有人反對在當晚發出。他又指田北俊當年身為自由黨主席,處理《基本法》23條立法的時候,「也有未能夠諮詢所有黨員的意見及得出共識的情況」,形容田北俊當時的做法與他過去數個月的做法無異,又稱黨員希望若黨以後有何紛爭,應該內部解決,而不應在公眾面前公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