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聯絡羈留病人家屬需警批?黃碧雲批醫管局指引違法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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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剝削羈留病人權益醜聞頻傳,外界更擔憂反修例浪潮期間,被捕示威者有同類遭遇情況普遍。醫管局被揭透過電郵向醫護人員發出指引,指當醫護因臨床需要聯絡羈留病人家人時,應先獲得警方同意,否則可能會負上刑責。
立法會議員民主黨黃碧雲回應事件時表示,按照警方向被捕人士發出的通知書和人權法保障,被羈留人士有權致電聯絡律師和親友,醫管局指引卻指醫護人員協助病人聯絡家人會負刑責,她質疑有關的指引是誤導,甚至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她又指出,醫管局需捍衛病人權益,以病人救治為最高考慮,不能任由警方無理干預醫護專業決定,及放任警方在醫院內執勤時為所欲為,權力不受限制。

多名警員涉嫌在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對一名醉酒老翁行使私刑,被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串謀作出此罪,喚起各界對羈留病人權益的關注。(資料圖片)

黃碧雲指,醫管局指引令人有很多疑問,與常人一般對法律的理解有出入。她指,警方的通知書已列明,被羈留人士有權致電聯絡律師和親友,故醫管局的指引,違反了對人權法的理解,也不符合警方所認可的被羈留人士權益。

她解釋,除非聯絡家人會影響案件調查和司法程序,否則被羈留人士有權接觸家人和律師,如非有合理理由,而禁止羈留人士行使權利,警方有濫用警權之嫌。

她認為,醫管局的指引是誤導了前線的員工,「如因臨床需求而需聯絡家屬,為何需要警方同意?」她指,醫管局指引形容將「詢問家人病歷、藥物敏感等資料的的專業決定權,拱手相交給警方決定,整件事匪夷所思。」

黃又批評,醫管局今次發出的指引混亂,涉嫌干預醫護人員需作出的專業判斷,造成警方可能阻礙醫管局救治工作,是「完全不能接受」,她已聯絡醫管局,要求撤回指引,並促請對方尋求法律意見,釐清指引內列出的做法,是否違反法律賦予被羈留人士的權利。

黃碧雲批評醫管局指引是誤導。(莊恭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