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主派去信警務處 要求警方安排議員傳媒視察新屋嶺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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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自8月11日起,不時將因參與警民衝突而被捕的示威者,運送至位於文錦渡的新屋嶺扣留中心,而非就近於衝突現場的警署。而8月11日當晚被捕的54人當中,有18人在無律師陪同下被錄取口供,同時有31人需要送院治理,令公眾擔憂警方有虐囚及剝削被捕人士尋求法律代表的權利。
24名民主派議員以聯署信形式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盡快安排議員及傳媒視察新屋嶺扣留中心,讓公眾了解扣留中心的設施及運作,以及警方如何保障被扣留人士的權益。

24名民主派議員去信警務處,要求警方安排議員及傳媒親身探訪新屋嶺扣留中心。

信中指,8月11日晚被捕的54人當中,有有31人需要送院治理,6人骨折,但只有1人即時送院,令人「質疑警方故意拖延傷者就醫」。而多名被捕人士當晚要求見律師不果、趕到新屋嶺的義務律師亦被警方拒諸門外,甚至被警方掛斷電話等事件,是剝削了被捕人士尋求法律支援及意見的權利。加上警方當晚只安排一間會面室,民主派議員質疑警方故意拖延法律採訪。而律師與被捕者會面時不能關門,則違反保障市民秘密諮詢法律意見的權利。

一眾民主派議員稱,他們作為立法會議員是有責任監察警方執法。因此他們要求警方開誠佈公地回應公眾,有關在扣留中心中發生種種涉嫌違反基本法及人權事件的質疑,亦應盡快安排議員及傳媒現場視察新屋嶺扣留中心,讓公眾了解扣留中心的設施及運作,以及警方如何保障被扣留人士的權益。泛民主派議員亦要求警方停止運送被捕人士到設施不足的新屋嶺扣留中心,或於扣留中心增設法律探訪設施,以保障被捕人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