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遊行】民陣收兵惟衝突危機未除 至少兩行動雲集港島主戰場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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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連場示威活動,民間人權陣線早前申請明日(8月31日)於中環遮打花園舉行「8‧31再集結」集會及遊行至中聯辦,但已被否決且上訴失敗,民陣已正式宣布取消有關活動。
不過,民陣「831」遊行取消,不代表明日再無團體舉辦示威集會。據網上宣傳所見,明日至少有兩項有機會凝聚成大型集會的活動,當中包括聲稱屬宗教集會的「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以及有稱擁81.7萬觀眾的YouTuber聲稱要在港島多區舉辦「見面會」,但未有公布具體地點及時間,令人無法預測。

警方向民陣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之後,民陣提出上訴,今早(30日)上訴被駁回。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明天的集會與遊行取消,但未來仍會以「反對人大8‧31決定」為主題繼續申請其他日子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

就在民陣取消明天遊行之際,網上有人發起在明日舉行「宗教遊行」。

「召集十萬基督徒」祈禱遊行 終點禮賓府

據網上圖片顯示,該活動希望「召集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又指歡迎不同宗教人士參加。資料顯示,當日中午12時30分在灣仔修頓球場集合,下午1時起步,沿軒尼詩道、金鐘道、花園道至上亞厘畢道。上亞厘畢道為禮賓府所在地。

網上圖片指要召集10萬基督徒在8月31日舉行祈禱大遊行。

網上圖片指:「是次活動為宗教活動,可豁免辦理不反對通知書」。不過,港島區指揮官郭柏聰在今日下午4時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根據《公安條例》只豁免以宗教名義集會,遊行則不包括在內,警方會留意情況適時執法,又指有關辯解並不重要。

公安條例豁免宗教集會 但不包括遊行

根據香港法例第425章《公安條例》第2條有關集會的釋義:「集會指任何經召集或組織而舉行的聚集或集結,而該聚集或集結是以討論一般公眾人士或某一類公眾人士感興趣或關注的問題或事項為目的,或是以在該等問題或事項上表達意見為目的,並包括當中有人為以上目的而在現場負責控制或領導,或企圖為以上目的而在現場負責控制或領導的任何聚集或集結,不論此等聚集或集結事先有無經過召集或組織。」

而該條文指,完全為「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或慈善目的而進行的聚集或集結,或真誠地擬為討論屬社交、康樂、文化、學術、教育、宗教、慈善、專業、業務或商務性質的論題,而以會議或研討會形式進行的聚集或集結」,則不包括在內,另殯殮、公共機構舉行的集結,亦不包括在內。

至於遊行則有另外一項釋義,並沒有表明例外的情況。

警:30人以上宗教遊行 仍需要通知警方

警方亦發出澄清,指出《公安條例》列明,以宗教目的進行的公眾集會無需通知警方。惟仼何人如計劃舉行30人以上以宗教為目的之遊行,仍須按《公安條例》第13條向警方作出通知。

YouTuber大J表示,8月31日會在港島各處舉行觀眾見面會。(大J facebook)

YouTuber港島「見面會」 稱多個地點出現

此外,網絡紅人「大J」在Facebook發表帖文,表示會於8月31日舉行觀眾見面會。

他表示,自己的YouYube頻道有81.7萬觀眾,如果有一成出來見面,連大球場都無法容下。於是他決定8月31日下午在港島各區出現,「可能喺銅鑼灣,可能喺天后,可能喺中環,可能喺金鐘」,與觀眾見面。

警方今日在記者會上稱,留意到有人在網上呼籲,8月31日到銅鑼灣行街、到維園賞花等,指這些行為可能涉及非法集結。

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表示,若過百人在同一個地方出現,目的相同,有暴力行為等,反問「這活動是否合法?」他呼籲市民應客觀了解自己「落條街做咩」,強調不是想影響市民自由,而是要知道明日是高危日子,不希望市民違法或挑釁警方,甚至參與非法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