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英組織促首相保障港人 港府:自由人權絲毫無受侵害

撰文:吳倬安
出版:更新:

自平安夜(24日)至今,多區發爆警民衝突,據英國傳媒報道,多名英國宗教領袖已去信英國首相約翰遜及外相藍韜文,要求英國政府採取實質行動,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及基本自由。
港府晚上發聲明,提到有報道指,名為Stand with Hong Kong的組織邀請英國宗教領袖簽署一封致英國首相和外相的函件,促請英國政府「急切確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港府稱對此毫無根據和極為誤導的舉動深感遺憾,指此舉不但完全漠視香港的真實情況,亦無視這國際大都會一直以來致力保障人權和自由的往績,強調近幾個月來香港的自由和人權絲毫沒有受到侵害。

+8

政府發言人在聲明指出,儘管香港在過去六個月出現社會動盪,但政府一直致力維護人權和自由,並視之為首要工作,又指除了奉行法治,獨立的司法機構、廉潔的政府、公平的營商環境;社會開放、多元和包容,強調自由和人權皆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亦是香港社會賴以成功的基石。

聲明提及有報道指,名為Stand with Hong Kong的組織邀請英國的宗教領袖簽署一封致英國首相和外相的函件,促請英國政府「急切確保香港人的性命和自由受到保障」。政府發言人指對此毫無根據和極為誤導的舉動深感遺憾,指事件不但完全漠視香港的真實情況,亦無視這國際大都會一直以來致力保障人權和自由的往績,「事實上,近幾個月來香港的自由和人權絲毫沒有受到侵害」。
   
政府發言人在聲明逐點反駁該組織的指控,指強烈反對該組織指「過去六個月香港市民在爭取公義和民主時,基本自由和人權受到打壓」及「經常遭受警方暴力對待和國家的迫害」,「這是毫無根據、具侮辱性的惡意指控,完全偏離事實,我們堅決否認。」

發言人強調,人權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資訊流通自由、宗教和教育自由、資金流通自由,以及貿易自由和港口自由,全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保障。在一九九七年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至今亦繼續有效。過去五年,在香港共舉行了五萬多次公眾集會和遊行,足見香港人仍享有自由。」
   
對於遊行示威自由受損的指控,政府發言人表示,過去六個月,絶大部分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均獲警方批准,而少數被拒的,大致是基於防止暴力,以及確保和平和公共秩序,「重要的是我們要指出,在六月時反對《逃犯條例》草案的示威,最初大致和平有序進行,惟其後迅速失控並演變成嚴重暴力及非常混亂的運動。雖然事實上該條例草案已於十月正式撤回。」
  
發言人續説:「前所未有的暴力、肆意和有組織地破壞的行為已成常態。激進示威者以汽油彈、鐵枝、磚頭和化學品襲擊警務人員和設施。在兩所本地大學的校園內共發現超過八千枚汽油彈。公共基建及交通設施被多次破壞,紅磡海底隧道的運作亦被癱瘓兩星期。無數商鋪、餐廳和商場,包括滙豐銀行及星巴克,因似乎不支持激進示威者而被針對。持不同意見的無辜市民於街上被當眾襲擊。更甚的是,政府高層官員、警員及其家屬與個別敢言的人士在社交媒體被恐嚇和起底,情況十分猖獗。月初,一些自詡為『自由鬥士』的人向我們的法治象徵—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投擲汽油彈並作出破壞。」又指香港若要繼續作為一個蓬勃的國際金融、商業和物流樞紐,此等違法暴力行為必須受到譴責、制止及結束,「正如其他奉行法治的社會,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和秩序」。

在聲明末段,政府發言人指「激進分子和暴力示威者公然聯手損害與他們意見不同人士的權利和自由,並且有組織地破壞法治,實在與他們聲稱爭取自由的主張背道而馳,又說:「香港長期以來切實享有全面和真正的自由,亦為其他經濟體所羨慕。這是香港賴以成功及繼續蓬勃發展的要素。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捍衞這不可或缺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