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警員再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 私隱專員:將向警方了解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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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6日,警員在大埔超級城執法時,把《立場》記者身份證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近40 秒,做法引起社會爭議。事隔不足一個月,警在方民間集會團隊19日遮打花園「天下制裁」集會衝突事件期間,要求在場《立場新聞》記者拿出身份證,又將其身份證在鏡頭前展示近1分半鐘。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事件,指公署從媒體留意到有關事件的影片及報道,亦接獲媒體和個別人士的查詢。署方表示正就「大埔超級城」事件進行調查,將一併向警方了解是次事件。

2019年12月26日,有警員將《立場新聞》記者的身份證等向直播鏡頭展示近數十秒,將記者個人資料清楚顯示。(《立場新聞》圖片)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調,會一如既往本著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無私無畏的原則,根據《私隱條例》賦予的權力就每宗個案作出跟進及執法。又指如任何人士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證據,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訴。公署會按既定處理投訴政策就個案作出適當跟進。

去年12月26日,網民號召於各區商場進行「和你SHOP蒙面日」,其中於大埔超級城,一名在場採訪的《立場新聞》記者被便衣警員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證,其後警員將記者的立法會記者證、記協記者證及身份證向該記者的直播鏡頭展示近數十秒,將記者個人資料清楚顯示。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聯合事後發聲明強烈譴責警員行為,要求私隱專員介入調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