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指22條不包兩辦暫毋須釋法 湯家驊倡日後交港澳辦統一發言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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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炮轟民主派在立法會內會拉布,但被質疑違反《基本法》第22條,中聯辦日前再發稿澄清,港澳辦、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港府昨日(18日)曾出稿稱中聯辦根據22條成立,但在深夜兩度改稿,修訂至與中聯辦的說法一致。
曾任《基本法》草委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22條原意只針對省市部門,不包括港澳辦及中聯辦,因兩辦是直接代表中央在港行使權力。他不評論港府是否一直錯誤理解22條,但指目前無需要為22條釋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港府掌握不到事情重點相當詫異,搞不清楚兩辦發聲明的用意,他擔心22條的爭拗持續下去,最終會引發人大釋法。他又指,中聯辦在香港的角色敏感,認為日後應由港澳辦就中央立場統一發言,表明立場。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資料圖片)

譚耀宗表示,港澳辦、中聯辦代表中央專責處理香港事務,有權就《基本法》落實表達意見,例如全國性法律《國歌法》已放入《基本法》附件三,但立法會內會停擺,令《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遲遲未通過,兩辦有權出聲,並非「干預」。

他認為,《基本法》22條第1款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並不包括港澳辦及中聯辦,兩辦的層次與其他部門不同。不過,第22第2款提到「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的機構」,中聯辦既在香港設立,為何不受第1款約束?譚耀宗稱不覺得兩者有矛盾,重申中聯辦的職能不同。

至於事件會否演變化中央主動為22條釋法,譚耀宗稱「未必行到這一步」,中聯辦日前已發聲明澄清,相信已足夠。

湯家驊。(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基本法》22條所指的「各部門」是否包括中聯辦,可以作深入的憲法研究,但他認為毋須糾纏,因為中聯辦聲明只是質疑有人犯法,沒有要求或指示特區政府做什麼跟進,不能說是「干預」,反而前港督彭定康、美國等公開評論、甚至要改變香港的政策,才算干預。

不過,湯家驊指港澳系統大改組後,中聯辦已成為港澳辦的支部,但由於中聯辦在香港角色敏感,建議日後統一由港澳辦代表中央發言,特別是重大問題上。他強調此舉並非叫中聯辦「收聲」,中聯辦仍可在本港活動如「七一」慶典發言,亦繼續履行在香港的聯絡角色。